[发明专利]车辆主动防御方法、系统及车辆有效
申请号: | 201811344931.8 | 申请日: | 2018-11-13 |
公开(公告)号: | CN109624904B | 公开(公告)日: | 2020-07-24 |
发明(设计)人: | 隋国辉;雒飞虎;徐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R21/16 | 分类号: | B60R21/16;B60R21/2334;B60R22/48;B60W40/08 |
代理公司: | 广州三环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郝传鑫;贾允 |
地址: | 310051 浙江***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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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车辆 主动 防御 方法 系统 |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车辆主动防御方法、系统及车辆,该主动防御系统包括:人员状态检测模块,用于检测车内人员的头部相对车的相对速度参数以及人员头部相对车在第一预定时间内的相对位移参数;控制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相对速度参数和相对位移参数,预判车内人员是否会发生碰撞危险以及预测可能发生碰撞的部位;若预判会发生碰撞危险,根据预判发生碰撞的部位,发送相应控制指令给执行模块;执行模块,用于响应所述控制指令,执行相应防御操作。采用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根据检测的车内人员状态进行主动防御,无论车辆处于哪种碰撞方式,均可获得良好的主动防御效果,适用范围广。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汽车安全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车辆主动防御方法、系统及车辆。
背景技术
汽车安全气囊是常用的被动式安全防护装置,其在汽车发生碰撞事故发生时,车内人员碰撞安全气囊后,安全气囊被引爆,进而为车内人员提供辅助的安全防护。然而,安全气囊自身也存在一定局限性,通常安全气囊是否引爆与其碰撞安全气囊的角度有很大关系,并不是所有碰撞角度的触碰均能打开安全气囊,即只有在特定的角度碰撞安全气囊的前提下,才可以引爆安全气囊。
现有技术中,通常根据车身的加速度来判断是否发生碰撞,进而控制安全气囊的开闭。然而仅通过车身加速度作为是否引爆安全气囊的判断依据,无法真实反映车内人员情况,例如当车内人员发生非正面碰撞或二次碰撞等情况时,无法实现及时的主动防御。因此,迫切需要开发一种新型的车辆主动防御方法、系统及车辆。
发明内容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解决现有的车辆防御系统的局限性大及防御效果有限的技术问题,提供一种车辆主动防御方法、系统及车辆。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第一方面,本发明提供了一种车辆主动防御系统,所述系统包括:
人员状态检测模块,用于检测车内人员的头部相对车的相对速度参数以及人员头部相对车在第一预定时间内的相对位移参数;其中,所述相对速度参数包括相对速度值,所述相对位移参数包括相对位移量和相对方向角;
控制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相对速度参数和相对位移参数,预判车内人员是否会发生碰撞危险以及预测可能发生碰撞的部位;若预判会发生碰撞危险,根据预判发生碰撞的部位,发送相应控制指令给执行模块;
执行模块,用于响应所述控制指令,执行相应防御操作。
进一步地,所述人员状态检测模块包括:
图像获取单元,用于获取车内人员的人脸面部图像;
人脸识别单元,用于检测所述人脸面部图像,并识别所述人脸面部图像中的至少一个人脸特征点;
速度检测单元,用于实时检测所述人脸特征点在第二预定时间内相对车的实时位移量,并计算所述人脸特征点实时的相对速度值;
位移检测单元,用于实时检测所述人脸特征点在第一预定时间内相对车的相对位移量和相对方向角。
进一步地,所述控制模块包括:
比较单元,用于比较所述相对速度值和预设的速度阈值的大小,以及比较所述相对位移量与预设的位移量阈值的大小;
第一判断单元,用于若所述速度值大于等于预设的速度阈值,且同时满足所述位移量大于等于预设的位移量阈值时,预判车内人员会发生碰撞危险;否则,预判不会发生碰撞危险;
第二判断单元,若预判会发生碰撞危险,根据所述相对方向角,预判可能发生碰撞的部位;
控制单元,用于若判断车内人员会发生碰撞危险,根据所述预判发生碰撞的部位,发送相应控制指令给执行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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