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商品价格更新方法及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811340659.6 | 申请日: | 2018-11-12 |
公开(公告)号: | CN109583874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3-08 |
发明(设计)人: | 侯恩星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小米移动软件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20/20 | 分类号: | G06Q20/20 |
代理公司: | 北京尚伦律师事务所 11477 | 代理人: | 谢丽莎 |
地址: | 100085 北京市海淀区清河***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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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商品价格 更新 方法 装置 | ||
本公开是关于一种商品价格更新方法及装置。该方法包括:获取商品当前价格和商品目标价格;在确定商品当前价格小于商品目标价格时,向展示终端发送商品目标价格,以使得展示终端展示商品目标价格;在确定商品当前价格大于商品目标价格时,将预先存储的商品当前价格更新为商品目标价格。该技术方案在确定商品当前价格小于商品目标价格时,向展示终端发送商品目标价格,若用户此时购买商品,控制终端向结算设备发送商品当前价格;当商品当前价格大于商品目标价格时,将商品当前价格更新为商品目标价格,控制终端向结算设备发送商品目标价格,上述两种情况,用户支付的价格均低于此时展示终端展示的价格,不会产生价格纠纷。
技术领域
本公开涉及新零售系统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商品价格更新方法及装置。
背景技术
在新零售系统中,其中一个重要的环节就是实现线上和线下统一更新商品价格,对于线上更新商品价格,控制终端在接收到目标价格时,根据目标价格更新商品价格即可;对于线下更新商品价格,控制终端在接收到目标价格时,需要将目标价格发送至指定的电子价签,由电子价签根据接收到的目标价格更新商品价格。
这样,当需要更新的电子价签的数量较多时,控制终端需要将接收到的目标价格一一发送至对应的电子价签,再由电子价签显示接收到的目标价格,更新耗时较长,而在更新电子价签的过程中,若用户购买商品需要结账,则会出现电子价签上显示的价格与结算设备显示的价格不同,若结算设备显示的价格高于电子价签上显示的价格,则会导致产生价格纠纷。
发明内容
为克服相关技术中存在的问题,本公开实施例提供一种商品价格更新方法及装置。所述技术方案如下:
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第一方面,提供一种商品价格更新方法,应用于控制终端,包括:
获取商品当前价格和商品目标价格;
在确定所述商品当前价格小于商品目标价格时,向展示终端发送所述商品目标价格,以使得所述展示终端展示所述商品目标价格;
在确定所述商品当前价格大于所述商品目标价格时,将预先存储的所述商品当前价格更新为所述商品目标价格。
本公开的实施例提供的技术方案可以包括以下有益效果:控制终端在确定商品当前价格小于商品目标价格时,向展示终端发送商品目标价格,使得展示终端展示商品目标价格,则用户能够看到的也是展示的商品目标价格,若用户此时购买此商品,由于控制终端存储的是商品当前价格,则会向结算设备发送商品当前价格,则用户支付的价格低于展示终端展示的价格,用户受益,因此,不会产生价格纠纷;当商品当前价格大于商品目标价格时,将预先存储的商品当前价格更新为商品目标价格,若用户此时购买此商品,则控制终端向结算设备发送的是商品目标价格,则用户支付的价格低于此时展示终端展示的价格,用户受益,因此,也不会产生价格纠纷。
在一个实施例中,在所述展示终端发送所述商品目标价格,以使得所述展示终端展示所述商品目标价格之后,还包括:
将预先存储的所述商品当前价格更新为所述商品目标价格。
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将预先存储的所述商品当前价格更新为所述商品目标价格后还包括:
向展示终端发送所述商品目标价格,以使得所述展示终端展示所述商品目标价格。
在一个实施例中,还包括:
获取价格更新时间;
向展示终端发送所述价格更新时间,以使得展示终端根据所述价格更新时间展示所述商品目标价格。
在一个实施例中,还包括:
接收展示终端发送的时间请求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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