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检验2A50铝负轮热处理质量的评级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811207349.7 | 申请日: | 2018-10-17 |
公开(公告)号: | CN109342247A | 公开(公告)日: | 2019-02-15 |
发明(设计)人: | 蔡红;杨建军;项红岩;刘国强;彭卫刚;武雪峰;张瑞君;常新宇;冀澎;王绍中;石月娥;贾冬升;武文华;王海旺;张继腾;张敏;许锐弘;李文;陈敬阳 | 申请(专利权)人: |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1N3/60 | 分类号: | G01N3/60 |
代理公司: |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专利中心 11011 | 代理人: | 刘二格 |
地址: | 014032 内*** | 国省代码: | 内蒙古;15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评级 视场 热处理 显微组织 检验 评定 比较法 氢氟酸水溶液 非正常组织 金相显微镜 工序检验 磨制抛光 评级标准 失效分析 室温浸蚀 受检面 观察 判定 放大 科研 应用 生产 |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检验2A50铝负轮热处理质量的评级方法,包括以下步骤:S1.将被检验试样磨制抛光后经经0.5%氢氟酸水溶液室温浸蚀2秒~5秒,在光学金相显微镜下观察,放大倍数为500倍,标准视场直径为80mm;S2.评级时,首先观察试样或零件的整个受检面,以70%以上的视场作为评定依据;当金相显微组织中存在欠热、轻微过烧、过烧、严重过烧情况下的非正常组织时,以其中最严重视场作为评定依据;S3.评级采用比较法,对照评级标准,进行金相显微组织级别的评定和判定。本发明可操作性强,能够在铝负轮的生产检验、工序检验、材料科研及失效分析等领域中得到应用。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热处理检验技术领域,涉及一种检验2A50铝负轮热处理质量的评级方法。
背景技术
铝负轮是坦克装甲车辆的主要承力构件,起支撑车体重量、规正履带以及缓冲、降噪、隔震等作用,在服役过程中处于高应力交变工作状态,主要承受压缩、拉伸、冲击、扭转、弯曲、剪切及疲劳应力等复杂应力,其工作条件比较复杂和苛刻,所用材料为2A50铝合金。
2A50合金属我国生产的变形铝合金2系中Al-Cu-Mg-Si-Mn系,具有良好的冷热加工、焊接、抗蚀、低温、疲劳等性能,主要用于生产形状复杂的中等强度锻件,主要热处理方式是固溶处理和时效强化,其可溶相充分固溶的温度与共晶温度的间隔很窄,具有强烈的过烧敏感性。铝合金过烧被认为是不可补救的废品形式。
从零件的力学性能、疲劳寿命和金相组织三者的关系分析,金相组织的优劣决定了零件性能的好坏和疲劳寿命的长短,但2A50合金轻微过烧对静强度性能的影响不大,甚至可观察到强度的提高。腐蚀性能和动强度性能对过烧最为敏感,但生产中据此检验过烧可操作性太差,而金相组织可以反映出过烧的开始阶段,因此通过检查金相组织来反应过烧情况是一种捷径,时间短,成本低,原因准,可以通过随炉金相试样或本体金相检验来进行,但目前缺少能够反应热处理工艺执行情况的金相检验标准。
基于上述情况,2016年从事该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成立了“装甲车辆铝负轮2A50金相检验图谱标准的制定”科研项目组,项目编号ZZ2016JT029,在无国家及行业标准检验方法的情况下,力图找到一种能够准确快捷地判断钢材热处理质量及其疲劳寿命的试验方法。
发明内容
(一)发明目的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检验2A50铝负轮热处理质量的评级方法,以对2A50铝负轮热处理质量进行高精确度的判断。
(二)技术方案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一种检验2A50铝负轮热处理质量的评级方法,其包括以下步骤:
S1.将被检验试样磨制抛光后经经0.5%氢氟酸水溶液室温浸蚀2秒~5秒,在光学金相显微镜下观察,放大倍数为500倍,标准视场直径为80mm;
S2.评级时,首先观察试样或零件的整个受检面,以70%以上的视场作为评定依据;当金相显微组织中存在欠热、轻微过烧、过烧、严重过烧情况下的非正常组织时,以其中最严重视场作为评定依据;
S3.评级采用比较法,对照评级标准,进行金相显微组织级别的评定和判定。
其中,所述步骤S3中,评级标准分为7级。
其中,所述步骤S3中,1级为欠热组织,组织特征为:α(Al)+AlFeMnSi+W(Al5Cu2Mg8Si6)+θ(CuAl2)+Mg2Si,相含量较多,AlFeMnSi相多数沿枝晶网状分布,部分沿变形方向破碎呈条块状,部分呈骨骼状,W和θ相呈浅灰色半透明点条状,Mg2Si相极少。
其中,所述步骤S3中,2级为温度偏低组织,组织特征为:α(Al)+AlFeMnSi+Mg2Si+W(Al5Cu2Mg8Si6)+θ(CuAl2),相均匀细致,组成相数量相对较多。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811207349.7/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