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自助充电宝售卖方法及其终端设备在审
| 申请号: | 201811177907.X | 申请日: | 2018-10-10 |
| 公开(公告)号: | CN109410460A | 公开(公告)日: | 2019-03-01 |
| 发明(设计)人: | 张兴阳;吕嘉明;江墩益;谢海洲;王华龙;田斌 | 申请(专利权)人: | 厦门幻充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7F17/00 | 分类号: | G07F17/00;G06Q20/32;G06Q20/18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精英专利事务所 44242 | 代理人: | 冯筠 |
| 地址: | 361000 福建省厦门***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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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自助贩卖机 请求指令 终端设备 自助充电 充电宝 自助终端设备 接收用户 用户购买 用户提供 自动检测 二维码 弹出 发送 成功 运营 | ||
1.一种自助充电宝售卖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第一步、自助贩卖机接收用户发送的试用请求指令;
第二步、自助贩卖机向用户出示生活号二维码,用于用户扫码关注;
第三步、待用户扫码关注成功后,自动检测当前自助贩卖机上是否有可供试用的充电宝;
第四步、向用户发出支付押金的请求指令;
第五步、待用户成功支付押金后,自动弹出一部充电宝以供用户取走试用。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助充电宝售卖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三步待用户扫码关注成功后,自动检测当前自助贩卖机上是否有可供试用的充电宝的步骤之后还包括:
自动检测当前可供试用的充电宝的电量;
若当前可供试用的充电宝的电量高于设定值,则进行下一步,否则向用户发出“试用不能”的指令。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自助充电宝售卖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五步待用户成功支付押金后,自动弹出一部充电宝以供用户取走试用的步骤之后还包括:
检测可供试用的充电宝弹出是否成功,若成功进行下一步,否则弹出另外一部可供试用的充电宝;
将当前已经弹出的试用充电宝的身份信息和试用的用户信息上传至后台服务系统。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助充电宝售卖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五步之后还包括以下步骤:
第六步、自助贩卖机接收用户发送的“退还”请求指令;
第七步、检查退回的试用充电宝是否完好无损;
第八步、若检测试用充电宝完好无损,则扣取试用费用;
第九步、接收由用户返回的试用充电宝;
第十步、将押金余额退回至试用用户。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自助充电宝售卖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十步之后还包括:自助贩卖机开始对退回的试用充电宝进行充电的步骤。
6.一种实现如权利要求1至5任意一项所述自助充电宝售卖方法的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外壳,所述外壳顶部设有若干用于插放移动电源的插槽,所述插槽底部设有电路板,所述电路板上设有与所述插槽对应的导电触头,以及设于外壳的腔体内的锁止机构;其中,所述外壳上还设有一触摸屏,当移动电源插放于插槽时,锁止机构受控于一控制主板动作对移动电源完成开锁和闭锁。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锁止机构包括:一安装板,所述安装板的顶部设有表面设导电触头的电路板,沿导电触头的两端的安装板上设有成对的弹性件,所述弹性件外侧各设有可向内侧旋转的扣爪组件,所述扣爪组件受控于一驱动机构而转动开合;其中,所述弹性件的下端部抵顶扣爪组件,所述驱动机构驱动扣爪组件旋转以致扣爪组件向内扣合或向外张开以锁止和解锁移动电源。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安装板的底部与扣爪组件之间还设有一鱼骨形弹片,所述鱼骨形弹片分别弹性抵顶所述扣爪组件。
9.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扣爪组件包括:相对分布的左爪和右爪,所述左爪共同连接于一连接杆,所述右爪共同连接于另一连接杆,所述连接杆均固定连接于所述安装板上。
10.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机构包括:电磁铁,以及由所述电磁铁驱动伸缩的伸缩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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