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基于社交关系和广告费分享的精准商业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811167768.2 | 申请日: | 2018-10-08 |
公开(公告)号: | CN108876490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3-22 |
发明(设计)人: | 李宗元 | 申请(专利权)人: | 安徽机器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30/02 | 分类号: | G06Q30/02 |
代理公司: | 安徽合肥华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4112 | 代理人: | 余成俊 |
地址: | 230011 安徽省合肥***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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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基于 社交 关系 广告费 分享 精准 商业 方法 |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基于社交关系和广告费分享的精准商业方法,借助于商业平台、手机商业APP、微信公众号、小程序和微信群实现。本发明可依靠商家自身的商业人脉圈来精准选择受众;并可通过提供赞助的方式,借助于渠道商的商业人脉圈传播;“赞助渠道商发布”的广告,可通过渠道商的商业人脉圈,利用渠道商人脉关系的地域特征,和渠道商利己的心理,来精准选择受众;受众对“红包+广告”的商业营销方式不再产生排斥,接受度高;成本低,生命周期长,关注度高;可建立赞助商、渠道商和客户之间多维度的商业联系。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商业方法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基于社交关系和广告费分享的精准商业方法。
背景技术:
作为商业营销的一种重要手段,广告营销是指企业通过广告对产品展开宣传推广,扩大产品的销售,提高企业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的活动。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现代商业环境中,每个商业主体的从业者,都有基于业务关系建立的、同业人员的微信群,在商业活动中可以主动触达和准确选择目标客户,而目标客户也比较容易接受有业务关系的商家推荐,不会严格设防。流行的广告营销方法,主要包括电视、广播广告、平面广告、户外广告、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或不能主动触达和准确选择广告受众,或不能有效利用同业人员社交关系的人脉圈,或商家付出的广告费用全部被媒体获得,广告受众无法分享,使广告受众对广告产生排斥。即使商家在微信群发广告时附上红包,结果也是红包被抢光而广告不知道有没有人看。
流行的广告营销方法普遍存在或不能主动触达、或不能准确选择受众、或不能借助人脉、以及广告效果难以量化评价的问题。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针对背景技术中存在的缺点和问题加以改进和创新,提供一种基于社交关系和广告费分享的精准商业方法。
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1、一种基于社交关系和广告费分享的精准商业营销方法,借助于商业平台、手机商业APP、微信公众号、小程序和微信群实现,其特征在于:具体包括以下步骤:
(1)、建立商业平台、手机商业APP或微信公众号,根据产品供应链的特点,在商业平台、手机商业APP、微信公众号或者小程序上将生产商、批发商和零售商分别相对定义为上游商家和下游商家,其中:生产商为上游商家,零售商为下游商家,批发商相对于生产商为下游商家,相对于零售商为上游商家;
(2)、上、下游各个商家分别在该商业平台、手机商业APP、微信公众号或者小程序上注册相关信息,包括注册账号和登录密码,并凭借上述相关信息登录该商业平台、手机商业APP、微信公众号或者小程序,登录后,上、下游各个商家发布商业信息,即“店铺”信息,包括商家名称、商家头像、产品照片、产品介绍、商家地址以及商家联系方式;
(3)、该商业平台、手机商业APP、微信公众号或者小程序将下游各个商家发布的商业信息按所经营产品的区域和类别进行分类,以便于广告赞助商有针对性的选择渠道商;
(4)、平台为入驻商家提供可以免费使用的、以独立展示商家店铺信息为主的小程序,并在商业平台、手机商业APP、微信公众号的商家店铺主页或者小程序店铺首页,提供发布社交广告的入口;
(5)社交广告发布有三种方式:“自费发布”、“赞助渠道商发布”和“使用赞助发布”。其中“自费发布”的广告,和“使用赞助发布”的广告,需要通过商家自身的人脉关系传播;而通过“赞助渠道商发布”的广告,由于渠道商的人脉有明显的地域特征,可以借助渠道商的人脉关系,向指定区域或者面向全国发布和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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