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实现录像虚化的方法、系统和手机在审
| 申请号: | 201811141071.8 | 申请日: | 2018-09-28 |
| 公开(公告)号: | CN109087271A | 公开(公告)日: | 2018-12-25 |
| 发明(设计)人: | 徐彭飞;刘臻;杨萍;王函 | 申请(专利权)人: |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6T5/00 | 分类号: | G06T5/00;G06K9/00;H04N5/76;H04N5/232 |
| 代理公司: | 北京煦润律师事务所 11522 | 代理人: | 梁永芳 |
| 地址: | 519070 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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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录像图像 目标对象 摄像头 手机 录像 摄像头开启 第一区域 录像过程 监测 | ||
1.一种实现录像图像虚化的方法,用于具有第一摄像头和第二摄像头的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
设定目标对象;
在第一摄像头进行录像时,监测录像图像中是否具有所述目标对象;
当所述录像图像中具有所述目标对象时,所述第二摄像头开启并对所述录像图像中除所述目标对象以外的第一区域进行虚化处理。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实现录像图像虚化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在所述第二摄像头开启后,每隔第一时长检测一次所述录像图像中是否具有目标对象;若所述录像图像中不具有所述目标对象,则关闭所述第一摄像头或第二摄像头,停止对所述第一区域进行虚化处理。
3.根据权利要求1-2任一项所述的实现录像图像虚化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第一摄像头进行录像时,监测录像图像中是否具有所述目标对象,包括:
每隔第二时长获取一次录像图像作为待测图像;
检测所述待测图像中是否具有所述目标对象。
4.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实现录像图像虚化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目标对象为人物、动物、植物和/或建筑物。
5.根据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实现录像图像虚化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设定目标对象,包括:
从所述设备存储的照片上选取至少一个对象作为目标对象;
和/或,
在录像预览时从预览图像中选取至少一个对象作为所述目标对象;
和/或,
在录像过程中选取录像图像上至少一个对象作为所述目标对象。
6.一种实现录像图像虚化的系统,用于具有第一摄像头和第二摄像头的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
设定模块,用于设定目标对象;
第一监测模块,用于在第一摄像头进行录像时,监测录像图像中是否具有所述目标对象;
虚化模块,用于当所述录像图像中具有所述目标对象时,所述第二摄像头开启并对所述录像图像中除所述目标对象以外的第一区域进行虚化处理。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实现录像图像虚化的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第二监测模块,用于在所述第二摄像头开启后,每隔第一时长检测一次所述录像图像中是否具有目标对象;若所述录像图像中不具有所述目标对象,则关闭所述第一摄像头或第二摄像头,停止对所述第一区域进行虚化处理。
8.根据权利要求6-7任一项所述的实现录像图像虚化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检测模块在第一摄像头进行录像时,监测录像图像中是否具有所述目标对象,包括:
每隔第二时长获取一次录像图像作为待测图像;
检测所述待测图像中是否具有所述目标对象。
9.根据权利要求6-8任一项所述的实现录像图像虚化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目标对象为人物、动物、植物和/或建筑物。
10.根据权利要求6-9任一项所述的实现录像图像虚化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设定模块设定目标对象,包括:
从所述设备存储的照片上选取至少一个对象作为目标对象;
和/或,
在录像预览时从预览图像中选取至少一个对象作为所述目标对象;
和/或,
在录像过程中选取录像图像上至少一个对象作为所述目标对象。
11.一种手机,其特征在于,包括处理器、存储器以及存储在存储器上可在处理器上工作的程序,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程序时实现权利要求1-5任一所述方法的步骤。
12.一种手机,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6-10任一所述的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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