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内窥镜用对物光学系统及内窥镜有效
| 申请号: | 201811112263.6 | 申请日: | 2018-09-21 |
| 公开(公告)号: | CN109557656B | 公开(公告)日: | 2021-12-24 |
| 发明(设计)人: | 山本力 | 申请(专利权)人: | 富士胶片株式会社 |
| 主分类号: | G02B23/24 | 分类号: | G02B23/24;G02B13/06 |
| 代理公司: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樊建中 |
| 地址: | 日本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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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内窥镜 光学系统 | ||
1.一种内窥镜用对物光学系统,其在与物体面共轭的位置形成中间像,并使该中间像再成像于成像面,所述内窥镜用对物光学系统的特征在于,
在将所述成像面中的最大有效像高设为HI,
将整个系统的焦距设为f,
将最靠物体侧的透镜面中的有效光束直径设为FD,
将整个系统的F值设为FNo,
将相对于所述中间像的所述成像面的近轴上的中继倍率设为βR时,
满足以如下表示的条件式(1)~(3):
0.7<HI/|f|<10……(1);
FD×FNo/|f|<6……(2);
-2<βR<-0.8……(3)。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内窥镜用对物光学系统,其中,
在将整个系统的各透镜面中的有效光束直径之中的最大有效光束直径设为BD时,满足以如下表示的条件式(4):
BD/(2×HI)<1.2……(4)。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内窥镜用对物光学系统,其中,
所述内窥镜用对物光学系统满足以如下表示的条件式(5):
3<2×HI/FD<30……(5)。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内窥镜用对物光学系统,其中,
在将整个系统的半视场角设为ω时,满足以如下表示的条件式(6):
HI/(tan(ω)×|f|)<0.75……(6)。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内窥镜用对物光学系统,其中,
在比最靠物体侧的透镜面更靠物体侧具有平行平面板。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内窥镜用对物光学系统,其中,
所述内窥镜用对物光学系统满足以如下表示的条件式(1-1):
0.75<HI/|f|<10……(1-1)。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内窥镜用对物光学系统,其中,
所述内窥镜用对物光学系统满足以如下表示的条件式(2-1):
0.9<FD×FNo/|f|<4.5……(2-1)。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内窥镜用对物光学系统,其中,
所述内窥镜用对物光学系统满足以如下表示的条件式(3-1):
-1.5<βR<-0.9……(3-1)。
9.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内窥镜用对物光学系统,其中,
所述内窥镜用对物光学系统满足以如下表示的条件式(4-1):
0.5<BD/(2×HI)<1.1……(4-1)。
10.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内窥镜用对物光学系统,其中,
所述内窥镜用对物光学系统满足以如下表示的条件式(5-1):
3.5<2×HI/FD<30……(5-1)。
11.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内窥镜用对物光学系统,其中,
所述内窥镜用对物光学系统满足以如下表示的条件式(6-1):
0.01<HI/(tan(ω)×|f|)<0.65……(6-1)。
12.一种内窥镜,其特征在于,
具备权利要求1至11中任一项所述的内窥镜用对物光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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