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活性物质、活性物质复合材料、电极、二次电池、电池组和车辆有效
申请号: | 201811040227.3 | 申请日: | 2018-09-07 |
公开(公告)号: | CN110364724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7-19 |
发明(设计)人: | 原田康宏;高见则雄;深谷太郎;岩崎拓哉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东芝;东芝基础设施系统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1M4/48 | 分类号: | H01M4/48;H01M4/485;H01M10/0525;C01G33/00;C01G37/00;C01G39/00;C01G41/00;C01G49/00 |
代理公司: | 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11038 | 代理人: | 吴宗颐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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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活性 物质 复合材料 电极 二次 电池 电池组 车辆 | ||
1.活性物质,其为由通式Ti1-xM1xNb2-yM2yO7表示的单斜晶型铌钛复合氧化物的粒子,
上述通式中,0≤x1,0≤y1,元素M1和M2分别为选自V、Ta、Fe、Bi、P、Cr、Mo、W、B、K、Na、Mg、Al和Si中的至少1种,元素M1和元素M2既可以为相同的元素,也可以为互不相同的元素,
上述单斜晶型铌钛复合氧化物的粒子的一次粒子的长径比的平均值为5以上,
(020)面的微晶的尺寸为60nm以上150nm以下。
2.权利要求1所述的活性物质,其中,上述一次粒子的长轴长度的平均值为2.0μm以上50.0μm以下。
3.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活性物质,其中,上述一次粒子的短轴长度的平均值为0.4μm以上10.0μm以下。
4.权利要求1所述的活性物质,其中,上述长径比的平均值为5以上25以下。
5.权利要求1所述的活性物质,其中,上述(020)面的微晶的尺寸为60nm以上110nm以下。
6.活性物质复合材料,其包含:
权利要求1至5任一项所述的活性物质,和
覆盖上述活性物质的粒子表面的至少一部分的碳体。
7.电极,其包含权利要求1至5任一项所述的活性物质。
8.电极,包含权利要求6所述的活性物质复合材料。
9.二次电池,其具备:
负极,其为权利要求7或8所述的电极,
正极,和
电解质。
10.电池组,其具备权利要求9所述的二次电池。
11.权利要求10所述的电池组,其还具备:
通电用的外部端子,和
保护电路。
12.权利要求10或11所述的电池组,其具备多个上述二次电池,
且上述二次电池串联、并联、或者串联和并联组合地电连接。
13.车辆,其搭载有权利要求10至12任一项所述的电池组。
14.权利要求13所述的车辆,其包括将上述车辆的动能转换为再生能量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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