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共享单车还车时的摄像取证方法在审
| 申请号: | 201810963595.9 | 申请日: | 2018-08-14 |
| 公开(公告)号: | CN109218611A | 公开(公告)日: | 2019-01-15 |
| 发明(设计)人: | 叶大可 | 申请(专利权)人: | 宁波市鄞州乐可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4N5/232 | 分类号: | H04N5/232;G07F17/00;H04L29/06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315142 浙***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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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摄像 远程控制部 还车 取证 摄像信息 手机 发送信号 手机提示 用户手机 自动生成 共享 停放 发送 图案 返回 分析 | ||
本发明方案为一种共享单车还车时的摄像取证方法,当用户进行还车操作时,用户需完成一个摄像取证过程,摄像取证过程包括如下步骤:步骤一、用户通过手机向远程控制部发送还车请求;步骤二、用户手机自动生成摄像界面,用户对单车及单车周边的环境进行摄像,并将摄像信息上传到远程控制部;步骤三、远程控制部对摄像信息进行分析,摄像信息中是否存在与单车形成对应关系的图案,若没有,则返回至步骤二,若有,则执行步骤四;步骤四、远程控制部发送信号到手机,手机提示用户完成摄像取证过程。本发明方案具有以下优点:成本低廉,对单车停放自由度的影响小。
技术领域
本发明方案涉及一种共享单车还车时的摄像取证方法。
背景技术
共享单车在城市的街道上随处可见,用户通过手机与单车、远程控制部形成互动来完成借车还车过程,极大地方便了市民出行,但现有技术的共享单车存在一个不足之处,用户经常不规范停放单车,如此不但影响市容,还会对单车自身造成伤害,基于此,有些共享单车的运行公司推出了电子围栏技术,以确定用户是否把单车停放在电子围栏内,但这一技术也存在不可克服的缺点,具体如下:设置电子围栏费用高昂,并且规定用户只能把车停放在电子围栏内,如此会影响单车停放的自由度。基于此,有必要提供一种新的技术方案,使之能克服上述缺点。
发明内容
本发明方案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针对现有技术的现状,提供一种共享单车还车时的摄像取证方法,这种方法成本低廉,对单车停放自由度的影响小。
本发明方案解决上述问题的技术方案为:一种共享单车还车时的摄像取证方法,共享单车的车体上设置有图案,图案与单车形成对应关系;当用户进行还车操作时,用户需完成一个摄像取证过程,摄像取证过程包括如下步骤:步骤一、用户通过手机向远程控制部发送还车请求;步骤二、用户手机自动生成摄像界面,用户对单车及单车周边的环境进行摄像,并将摄像信息上传到远程控制部;步骤三、远程控制部对摄像信息进行分析,摄像信息中是否存在与单车形成对应关系的图案,若没有,则返回至步骤二,若有,则执行步骤四;步骤四、远程控制部发送信号到手机,手机提示用户完成摄像取证过程。本发明方案的共享单车使用完毕后,用户通过手机向远程控制部发送还车请求,基于这一请求,用户手机自动生成摄像界面,用户对单车及单车周边的环境进行摄像,并将摄像信息上传到远程控制部;远程控制部对摄像信息进行分析,摄像信息中是否存在与单车形成对应关系的图案,由于用户在借车时已把自身的手机与共享单车进行了绑定,如借车时用户通过手机扫描单车的二维码,远程控制部显然知晓用户借了哪一辆单车,由于图案与单车形成对应关系,这种对应关系在远程控制部有备案,远程控制部知晓用户所借单车对应的图案,进而,远程控制部对摄像信息进行分析,摄像信息中是否存在与单车形成对应关系的图案,如果有,则说明,用户对所借单车进行了一次规范的摄像,如果没有,说明对所借单车的摄像是不规范的,则返回至步骤二进行重新摄像,如用户不规范停放单车,并对停放在旁边的其他单车进行摄像并上传,这显然是一种欺骗行为,设置与单车形成对应关系的图案则有效避免了这一现象,保证用户只能对自身所借单车进行摄像,当远程控制部确定收到用户自身所借单车摄像信息后,远程控制部发送信号到手机,手机提示用户完成摄像取证过程,远程控制部的后台可对这些摄像信息进行分析,以得出用户的停放操作是否规范,如通过人工肉眼识别用户的停放操作是否规范,单车是否倾倒,单车是否停放在路肩上,这些都是一目了然的,对于不规范停放单车的用户进行责罚,由于用户还车时必须上传所借单车的摄像信息,这一操作会对用户产生巨大的威慑力,督促用户规范停车,显然,即使不对远程控制部收到的摄像信息进行分析,或随机抽取部分摄像信息进行分析,这种威慑力也是存在的。相比于已有技术,本发明方案成本低廉,对单车停放自由度的影响小。本发明方案涉及的摄像操作应作广义的理解,摄像既可以是拍照,也可以是一段视频。显然,用户在还车过程中,还伴随有其它操作过程,如单车的锁定过程,如资费的结算过程,摄像取证过程可与其它操作过程伴随发生,如先完成摄像取证过程,进而开启锁定过程,又或者先完成锁定过程,进而进行摄像取证过程,还可把摄像取证过程插接在锁定过程和资费的结算过程的步骤中,只要不影响各自步骤的执行即可,基于此,手机提示用户完成摄像取证过程的方式也应作广义的理解,如先进行摄像取证过程,进而进行资费的结算过程,当用户进行摄像取证过程时,手机界面上出现资费结算界面,则实际上默认摄像取证过程完成,手机进入资费结算过程,也就是说,手机提示用户完成摄像取证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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