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利用炉渣处理垃圾浓缩液的方法在审
| 申请号: | 201810814239.0 | 申请日: | 2018-07-23 | 
| 公开(公告)号: | CN108928877A | 公开(公告)日: | 2018-12-04 | 
| 发明(设计)人: | 刘欣艳;芦会杰;张旭;尹朋建;张超;程伟;齐志强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市环境卫生设计科学研究所 | 
| 主分类号: | C02F1/28 | 分类号: | C02F1/28;C02F1/42;C02F101/16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东方芊悦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591 | 代理人: | 彭秀丽 | 
| 地址: | 100028 ***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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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垃圾浓缩 生活垃圾焚烧炉渣 炉渣处理 浓缩液 炉渣 资源化利用 以废治废 低成本 上清液 净化 保留 | ||
1.一种利用炉渣处理垃圾浓缩液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下述步骤:
将炉渣投入到垃圾浓缩液中,搅拌2-20h后静置4-20h,保留上清液即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利用炉渣处理垃圾浓缩液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炉渣为生活垃圾焚烧炉渣。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利用炉渣处理垃圾浓缩液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炉渣的粒径小于等于2mm。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利用炉渣处理垃圾浓缩液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粒径为1-2mm的炉渣和粒径小于1mm的炉渣的质量比为0.5:1至1:1.5。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利用炉渣处理垃圾浓缩液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炉渣和垃圾浓缩液的固液比为1:(1-25)。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利用炉渣处理垃圾浓缩液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下述步骤S1至S4中的一种或几种的组合
S1、将烧炉渣投入到垃圾浓缩液中,炉渣和垃圾浓缩液的固液比为1:(9-11),搅拌时间为5-7h,得到去除总磷的上清液;
S2、将炉渣投入到垃圾浓缩液中,炉渣和垃圾浓缩液的固液比为1:(19-21),搅拌时间为3-5h,得到去除总氮的上清液;
S3、将炉渣投入到垃圾浓缩液中,炉渣和垃圾浓缩液的固液比为1:(1.5-2.5),搅拌时间为5.5-6.5h,得到去除COD的上清液;
S4、将炉渣投入到垃圾浓缩液中,炉渣和垃圾浓缩液的固液比为1:(1.8-2.2),搅拌时间为3-5h,得到脱色的上清液;
当所述的净化方法包括步骤S1至S4中至少两个步骤时,后一个步骤是在上一个步骤的上清液中投入炉渣,搅拌,得到设定目标的上清液。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利用炉渣处理垃圾浓缩液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下述步骤:
S1、将炉渣投入到垃圾浓缩液中,炉渣和垃圾浓缩液的固液比为1:(19-21),搅拌时间为3-5h,得到第一上清液;
S2、将炉渣投入到第一上清液中,炉渣和第一上清液的固液比为1:(9-11),搅拌时间为5-7h,得到第二上清液;
S3、将炉渣投入到第二上清液中,炉渣和第二上清液的固液比为(1.8-2.2),搅拌时间为5.5-6.5h,得到去除总磷、总氮、COD、脱色的上清液。
8.根据权利要1所述的利用炉渣处理垃圾浓缩液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搅拌的速率为80-120r/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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