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咪唑[4,5-b]吡啶巯乙酰胺类衍生物在制备抗人实体瘤药物中的应用有效
申请号: | 201810800211.1 | 申请日: | 2018-07-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9303777B | 公开(公告)日: | 2020-04-17 |
发明(设计)人: | 展鹏;刘新泳;宋宇宁;武高禅;李潇 | 申请(专利权)人: | 山东大学 |
主分类号: | A61K31/437 | 分类号: | A61K31/437;A61K31/444;A61P35/00 |
代理公司: | 济南金迪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7219 | 代理人: | 陈桂玲 |
地址: | 250012 山***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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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咪唑 吡啶 乙酰 衍生物 制备 实体 药物 中的 应用 | ||
1.咪唑[4,5-b]吡啶巯乙酰胺类衍生物在制备抗人实体瘤药物中的应用;
所述的咪唑[4,5-b]吡啶巯乙酰胺类衍生物是下述化合物之一:
13号化合物:3-溴-4-(2-((1-(4-环丙基萘1-基)-1H-咪唑[4,5-b]吡啶-2-基)巯基)乙酰胺)苯甲酰胺;
18号化合物:乙基(3-氯-4-(2-((1-(4-环丙基萘1-基)-1H-咪唑[4,5-b]吡啶-2-基)巯基)乙酰胺)苯甲酰基)甘氨酸;
20号化合物:3-氯-4-(2-((1-(4-环丙基萘-1-基)-1H-咪唑[4,5-b]吡啶-2-基)巯基)乙酰胺)苯甲酰胺;
所述的人实体瘤为人大细胞肺癌、人肝癌、人结肠癌、人乳腺癌。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应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咪唑[4,5-b]吡啶巯乙酰胺类衍生物还包括咪唑[4,5-b]吡啶巯乙酰胺类衍生物药学上可接受的盐、酯或前药、以及含有所述化合物的药物组合物。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应用,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药物的剂型为临床上或药学上可接受的任一剂型。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应用,其特征在于,所述药物的剂型为片剂、胶囊、溶液、悬浮液、颗粒剂或注射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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