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警示桩报警系统在审
| 申请号: | 201810781620.1 | 申请日: | 2018-07-17 |
| 公开(公告)号: | CN109056570A | 公开(公告)日: | 2018-12-21 |
| 发明(设计)人: | 戴自刚;刘立峰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管理处 |
| 主分类号: | E01F9/608 | 分类号: | E01F9/608;E01F9/615;G08B21/18;G08B25/10 |
| 代理公司: | 宁波市鄞州甬致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3228 | 代理人: | 李迎春 |
| 地址: | 315100 浙江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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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警示桩 控制器 无线信号发射器 无线信号接收器 电源 报警系统 移动报警 主机 碰撞检测装置 报警信号 报警器 避让 | ||
1.一种警示桩报警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主机(1)、至少一个警示桩(2)及至少一个移动报警机(3);
所述警示桩(2)上设有第一控制器(21)、碰撞检测装置、第一无线信号发射器(22)及第一电源(23),所述碰撞检测装置和第一无线信号发射器(22)均与第一控制器(21)电连接,所述第一控制器(21)、碰撞检测装置及第一无线信号发射器(22)均与第一电源(23)电连接;
所述主机(1)包括第二控制器(11)、第一无线信号接收器(12)、第二无线信号发射器(13)及第二电源(14),所述第一无线信号接收器(12)和第二无线信号发射器(13)均与第二控制器(11)电连接,所述第二控制器(11)、第一无线信号接收器(12)和第二无线信号发射器(13)均与第二电源(14)电连接,所述第一无线信号接收器(12)用于接收第一无线信号发射器(22)发出的信号;
所述移动报警机(3)上设有第三控制器(31)、第二无线信号接收器(32)、第二报警器(33)及第三电源(34),所述第二无线信号接收器(32)和第二报警器(33)均与第三控制器(31)电连接,所述第三控制器(31)、第二无线信号接收器(32)和第二报警器(33)均与第三电源(34)电连接,所述第二无线信号接收器(32)用于接收第二无线信号发射器(13)发出的信号。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警示桩报警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机(1)还包括多个移除开关(15),所述移除开关(15)与第二控制器(11)电连接,每个所述移除开关(15)均能控制第二控制器(11)对其中一个警示桩(2)进行监控或屏蔽。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警示桩报警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机(1)还包括多个警示桩状态指示灯(16),所述警示桩状态指示灯(16)与第二控制器(11)电连接,每个所述警示桩状态指示灯(16)均用于显示出其中一个移除开关(15)的开/关状态及其中一个警示桩(2)的工作状态。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警示桩报警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机(1)还包括第一报警器(17),所述第一报警器(17)与第二控制器(11)及第二电源(14)电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警示桩报警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报警器(17)为蜂鸣器和/或警示灯。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警示桩报警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碰撞检测装置包括倾斜传感器(24),所述倾斜传感器(24)与第一控制器(21)及第一电源(23)电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1或6所述的警示桩报警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碰撞检测装置包括防跌倒开关(25),所述防跌倒开关(25)设置于警示桩(2)底部,所述防跌倒开关(25)与第一控制器(21)及第一电源(23)电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警示桩报警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控制器(21)和第一电源(23)均设置在警示桩(2)底部。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警示桩报警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报警器(33)为蜂鸣器和/或振动电机。
10.根据权利要求1或9所述的警示桩报警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报警机(3)上还设有LED频闪灯(35),所述LED频闪灯(35)与第三控制器(31)及第三电源(34)电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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