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船舶废气排放合规性判定与违规船舶识别方法有效
| 申请号: | 201810780065.0 | 申请日: | 2018-07-16 |
| 公开(公告)号: | CN109060014B | 公开(公告)日: | 2020-10-09 |
| 发明(设计)人: | 王征;秦翠红;彭传圣;张卫;陈俊峰;刘春玲 | 申请(专利权)人: | 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 |
| 主分类号: | G01D21/02 | 分类号: | G01D21/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慧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32 | 代理人: | 王顺荣;唐爱华 |
| 地址: | 100088***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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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船舶 废气 排放 合规 判定 违规 识别 方法 | ||
一种船舶废气排放合规性判定与违规船舶识别方法,系统包括气态污染物监测装置、气象观测装置、AIS信息接收装置和数据处理装置;数据处理装置分别与气态污染物监测装置、气象观测装置和AIS信息接收装置连接;数据处理装置包括数据预处理单元、船舶废气相对风向风速计算单元、船舶气态污染物排放强度计算单元、气态污染物正向扩散单元、燃油硫含量合规性判别单元、氮氧化物排放合规性判断单元和违规排放源反向识别单元。该识别方法包括以下步骤:数据采集、数据预处理、船舶废气相对风向计算、船舶气态污染物排放强度计算、气态污染物正向扩散浓度计算、燃油硫含量合规性判别、氮氧化物排放合规性判断单元、综合判定及排放源反向识别。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船舶排放合规性监测与监管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基于遥测和反向识别的船舶废气排放合规性判定与违规船舶识别方法。
背景技术
2015年12月,交通运输部发布《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近期拟通过要求船舶使用高质量低硫燃料油来减少船舶二氧化硫和颗粒物的排放,远期计划通过控制船舶氮氧化物的排放强度降低氮氧化物排放。但面对每年1000万艘次的进出港船舶,单纯依靠抽查检验,不仅无法达到威慑效果,也不能显示监管的公平性。由于我国在排放控制区行动方案发布之前,未开展船舶大气污染排放的相关监测工作,国内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测仅见于相关船舶科研测试的研究,而正式用于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测的技术研究尚为空白。因此,本发明基于遥测技术、反向识别技术和数据分析技术的一种船舶废气排放合规性判定与违规船舶识别技术方法和系统,可以极大的提高监管覆盖率、时效性、准确率和违规船舶的检出率。
发明内容
为解决现实监管中所面临的技术难题,本发明要设计一种通过遥测和反向识别就可以达到监管要求、覆盖更多目标船舶、更高时效性和更好的检出效果的船舶废气排放合规性判定与违规船舶识别方法。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船舶违规排放废气识别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气态污染物监测装置(31)、气象观测装置(32)、AIS信息接收装置(33)和数据处理装置(34);
所述的数据处理装置(34)分别与气态污染物监测装置(31)、气象观测装置(32)和AIS信息接收装置(33)连接;
所述的数据处理装置(34)包括数据预处理单元(341)、船舶废气相对风向风速计算单元(342)、船舶气态污染物排放强度计算单元(343)、气态污染物正向扩散单元(344)、燃油硫含量合规性判别单元(345)、氮氧化物排放合规性判断单元(346)和违规排放源反向识别单元(347);
所述的数据预处理单元(341)分别与船舶废气相对风向风速计算单元(342)、船舶气态污染物排放强度计算单元(343)、气态污染物正向扩散单元(344)连接;船舶废气相对风向风速计算单元(342)、船舶气态污染物排放强度计算单元(343)、气态污染物正向扩散单元(344)分别与燃油硫含量合规性判别单元(345)、氮氧化物排放合规性判断单元(346)连接;燃油硫含量合规性判别单元(345)、氮氧化物排放合规性判断单元(346)分别和违规排放源反向识别单元(347)连接。
本发明还包括一种船舶废气排放合规性判定与违规船舶识别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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