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物流巡查监控方法、装置及巡查终端有效
申请号: | 201810647745.5 | 申请日: | 2018-06-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8898196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4-05 |
发明(设计)人: | 张惠智;杨利勇;杨锐龙;王文良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区分局 |
主分类号: | G06K17/00 | 分类号: | G06K17/00;G06Q10/08 |
代理公司: | 北京超凡志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71 | 代理人: | 王文红 |
地址: | 510000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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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物流 巡查 监控 方法 装置 终端 | ||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物流巡查监控方法、装置及巡查终端,该物流巡查监控方法包括:首先扫描企业员工终端生成的个人图形码,显示与该个人图形码关联的企业信息;根据该企业信息,扫描当前所在企业的包裹上的运单图形码,以识别该包裹对应的运单号;将该包裹对应的运单号与预先采集的物流信息中的运单号进行匹配;如果匹配成功,则检测相匹配的物流信息中是否包含寄递人身份信息,以确定当前所在企业是否落实实名制物流寄递。该方式利用安装在物流寄递巡查人员的巡查终端,对企业的包括扫码抽查,并自动判断被抽查的包裹是否实名登记,提高巡查效率,并有效督促企业自律落实实名登记。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物流管理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物流巡查监控方法、装置及巡查终端。
背景技术
为适应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目前寄递物流业迅猛发展,如何保证寄递物流业的安全性显得十分重要。物流寄递行业实行实名制是国家根据反恐法要求企业严格落实的举措,该举措对于追查邮寄违禁物品,有效监管运输企业起到良好作用。
对于企业是否能真正落实实名制物流寄递,目前还没有很好的巡查监控方法。
发明内容
有鉴于此,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物流巡查监控方法、装置及巡查终端,以通过扫码巡查,自动判断被检查的包裹是否实名登记,提高巡查效率,并有效督促企业自律落实实名登记。
第一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物流巡查监控方法,应用于巡查终端,包括:
扫描企业员工终端生成的个人图形码,显示与所述个人图形码关联的企业信息;
根据所述企业信息,扫描当前所在企业的包裹上的运单图形码,以识别所述包裹对应的运单号;
将所述包裹对应的运单号与预先采集的物流信息中的运单号进行匹配;
如果匹配成功,则检测相匹配的物流信息中是否包含寄递人身份信息,以确定当前所在企业是否落实实名制物流寄递。
结合第一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第一方面的第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其中,还包括:
当所述运单号与预先获取的物流信息匹配成功时,确定所述包裹对应的信息已被采集;
显示相匹配的物流信息及与所述物流信息关联的所述包裹对应的开箱图和运单图,以使巡查人员对所述包裹进行信息核对。
结合第一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第一方面的第二种可能的实施方式,其中,在扫描企业员工终端生成的个人图形码之后,还包括:
发送巡查位置信息和所述个人图形码至管控终端,以使所述管控终端获取所述巡查终端的巡查位置信息及所述个人图形码对应的企业员工终端的员工位置信息,并根据所述巡查位置信息和员工位置信息,生成报警提示信息。
结合第一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第一方面的第三种可能的实施方式,其中,所述扫描企业员工终端生成的个人图形码,显示与所述个人图形码关联的企业信息包括:
扫描企业员工终端生成的个人图形码,检测所述个人图形码是否在有效时间内;
如果是,则显示与所述个人图形码关联的企业信息。
结合第一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第一方面的第四种可能的实施方式,其中,还包括:
当所述运单号与预先获取的物流信息匹配成功时,计算当前时刻与相匹配的物流信息对应的采集时刻的时间差;
如果所述时间差大于等于巡查时限阈值,则生成并显示采集超时提示信息。
结合第一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第一方面的第五种可能的实施方式,其中,还包括:
实时获取巡查终端的位置信息,以确定对应的巡查人员的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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