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车辆用灯具及车辆用灯具的控制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810642569.6 | 申请日: | 2015-02-23 |
公开(公告)号: | CN108800042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2-05 |
发明(设计)人: | 市川知幸;津田俊明;佐藤典子;水野正宣;久保山治;增田刚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小糸制作所 |
主分类号: | F21S41/16 | 分类号: | F21S41/16;F21S41/65;F21W107/10;F21Y115/30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曲天佐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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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车辆 灯具 控制系统 | ||
一种车辆用灯具(1),具备能够射出激光(B2)的激光光源(7),并且将激光光源(7)所产生的激光(B2)从射出端(32a)向前方射出。车辆用灯具(1)具备遮光部件(34),该遮光部件(34)对从射出端(32a)的上方至少到射出端(32a)的前方的水平位置进行遮光。
本申请是2015年2月23日向中国专利局提交的题为“车辆用灯具及车辆用灯具的控制系统”、申请号为201580012062.7的中国专利申请的分案申请。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车辆用灯具以及车辆用灯具的控制系统,该车辆用灯具具备向车辆周边照射激光的激光光源。
背景技术
在专利文献1中,公开了通过利用激光在车辆行驶方向的路面描绘表示道路状况的规定的警告标记,来提醒车辆驾驶员注意的激光描绘装置。专利文献1的描绘系统的激光描绘装置使照射激光的激光头驱动而在路面上描绘标记。
现有技术文献
专利文献
专利文献1:日本国特开2008-45870号公报
发明内容
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在专利文献1所示的激光描绘装置中,从使驾驶员强烈地意识到“警告”这一观点出发,利用表示警告的红色激光而将警告标记描绘在车辆前方的路面上。但是,射出到车辆前方的红色等的激光存在被错误地视为构成前照灯一部分的光的情况,有可能被误认为尾灯等或有可能与法规所规定的“前照灯的颜色为白色”相冲突。
另外,在车辆用灯具中,希望可以通过照射装置的结构、所照射的描绘的形状、描绘的控制等使描绘的形态提高,进而使车辆周边道路状况的可见性提高,从而使驾驶员更容易地把握道路状况。因此,在专利文献1所示的激光描绘装置中,需要进一步提高色彩等的激光照射的自由度,并描绘可见性更高的线或标记而使驾驶员容易地识别道路状况。
本申请发明的目的之一在于提供一种车辆用灯具,使在车辆前方描绘警告标记等的白色之外的红色光等不会被从车辆前方看到的人认为是构成车辆前照灯的光。
另外,本申请发明的目的之一在于提供一种车辆用灯具及车辆用灯具的控制系统,能够提高彩色等的激光照射的自由度,能够描绘使驾驶员更容易识别道路状况的线或标记等。
用于解决技术问题的技术方案
本发明一实施方式的车辆用灯具,
(1)在具备能够射出激光的第一光源,将由所述第一光源产生的激光从射出端向前方射出的车辆用前照灯中,设置有对从所述射出端的上方至少到所述射出端的前方的水平位置进行遮光的遮光部件。
(作用)射出激光的射出端隐蔽在遮光部件的后方,因此即使射出端以红色等发光,从前方也不会被看到。
(2)如(1)所述的车辆用灯具,具备:第二光源,其产生白色或黄色的配光图案形成光;透光部件,其使所述配光图案形成光透过;所述射出端配置为,朝向所述透光部件中的配光图案形成光的透光区域,向斜下方射出所述激光。
在描绘警告标记等图形的红色等的激光透过透光部件而向前方射出的情况下,有可能由于附着在车辆用灯具的透光部件上的污渍或划痕而产生漫反射。漫反射的红色等的激光有可能被从车辆用前方观察的行人等认成是前照灯的一部分。
(作用)但是,在(2)的车辆用灯具中,在透光部件的透光区域,即在透光部件中的白色等的配光图案的光束通过的区域中,朝向斜下方的红色等的激光与亮度更高的白色等的配光图案形成光的光束交叉。其结果是,即使在透光部件上由于红色等的激光产生漫反射,漫反射的红色等的光也由于白色光等被掩盖,因此不会从前方看到红色的漫反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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