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无人机骨架及无人机在审
申请号: | 201810641204.1 | 申请日: | 2018-06-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8438216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8-24 |
发明(设计)人: | 陈凌宇;叶勇韬;陈诚;张瀚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潮州供电局 |
主分类号: | B64C27/08 | 分类号: | B64C27/08;B64C27/32;B64C1/30 |
代理公司: | 北京超凡志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71 | 代理人: | 杨勋 |
地址: | 510000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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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机臂 机身骨架 第一端 活动机臂 螺旋桨机构 骨架整体 活动连接 距离可调 占用空间 周向侧面 收纳 减小 轴距 携带 | ||
1.一种无人机骨架,其特征在于,包括:机身骨架和机臂,所述机臂的数量为多个;所述机臂包括第一端和第二端,所述第一端用于固定安装螺旋桨机构,所述第二端与所述机身骨架的周向侧面活动连接,以使所述第二端距离所述机身骨架的距离可调。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机骨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机臂与所述机身骨架铰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无人机骨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机臂与所述机身骨架的铰接轴垂直于所述机身骨架的上下表面,以使所述机臂能够在与所述机身骨架平行的面转动。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无人机骨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机身骨架包括上板和下板,所述上板和下板平行且间隔设置,所述机臂的第二端铰接在所述上板与下板之间;
所述上板和下板上分别对应设置有第一限位条形孔和第二限位条形孔,所述第一限位条形孔和第二限位条形孔为圆弧形,所述机臂的相对两侧面上对应设置有与所述第一限位条形孔对应的第一限位凸起,以及与所述第二限位条形孔对应的第二限位凸起;所述第一限位凸起位于所述第一限位条形孔内,并能够沿所述第一限位条形孔滑动;所述第二限位凸起位于所述第二限位条形孔内,并能够沿所述第二限位条形孔滑动。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无人机骨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机臂与所述机身骨架之间对应设置有定位锁止结构,所述定位锁止结构锁止后,用于使所述机臂保持收纳状态或者展开状态。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无人机骨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上板上设置有第一定位孔和第二定位孔,所述第一定位孔位于所述第一限位条形孔一端的外侧方,所述第二定位孔位于所述第一限位条形孔的另一端的外侧方;
所述机臂上设置有弹性定位销,所述弹性定位销包括销头和销座,所述销座包括销孔,所述销头滑动连接在所述销孔内,且所述销头与所述销座之间设置有压缩弹簧,所述销头的长度小于所述销孔的深度,以使所述销头可伸缩地设置在所述销座内;
所述第一定位孔和第二定位孔位于所述销头的运动路径上,以使所述弹性定位销转动至所述第一定位孔或者第二定位孔时,所述销头从所述第一定位孔或者第二定位孔伸出。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无人机骨架,其特征在于,所述销头的外端部为球头状;所述第一定位孔和第二定位孔均为喇叭形结构,所述喇叭形结构包括位于所述上板背向所述下板一面的第一开口,以及位于所述上板朝向所述下板一面的第二开口,沿所述第一开口向所述第二开口方向,所述喇叭形结构的内径逐渐增大,且所述喇叭形结构内壁面与所述上板朝向所述下板的一面之间倒圆角。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机骨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机身骨架包括沿周向设置的四个外侧面,所述机臂的数量为四个,四个所述机臂分别位于四个所述外侧面上。
9.一种无人机,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1-8任意一项所述的无人机骨架。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无人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无人机还包括螺旋桨机构、飞控防撞识别装置和GPS接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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