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商事主体经营范围登记方法、装置、终端设备及存储介质在审
申请号: | 201810634048.6 | 申请日: | 2018-06-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9034834A | 公开(公告)日: | 2018-12-18 |
发明(设计)人: | 俞科;谭丽;陈胜;曾馨萍;杨校丰;周维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
主分类号: | G06Q30/00 | 分类号: | G06Q30/00;G06Q50/26 |
代理公司: | 深圳众鼎专利商标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4325 | 代理人: | 胡志桐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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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前置 经营 主营业务 存储介质 终端设备 审批 监管部门 审批文件 行业分类 预设 录入 指令 审核 检测 工商 服务 |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商事主体经营范围登记方法、装置、终端设备及存储介质。所述方法包括:接收商事主体的经营范围录入指令,检测商事主体是否需要进行前置审批;在商事主体需要进行前置审批时,接收前置审批文件,并将商事主体的经营范围登记为前置审批中规定的经营范围;在商事主体不需要进行前置审批时,获取用户自预设的行业分类模板中选取的第一行业和第一行业对应的主营业务;设定第一行业对应的主营业务为必选经营范围之后,将第一行业对应的主营业务添加至商事主体的经营范围中。本发明可以为商事主体提供快捷、规范的经营范围登记服务;同时减轻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审核人员的负担,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商事主体登记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商事主体经营范围登记方法、装置、终端设备及存储介质。
背景技术
当前,我国商事主体登记系统中,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填报的经营范围五花八门,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规范现象,需要由工商和市场监管审批人员进行审批和规范。但审批人员在进行审批和规范时,主要是依据国家标准GB/T475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的分类。GB/T 4754-2011于2011年4月发布,随着近年来我国现代服务业、战略新兴产业以及未来产业等新领域的快速发展,该标准已越来越不能满足社会各界的需求,对经营范围的填写和审批、以及建立与经济行业分类的对应关系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2017年10月,GB/T 4754-2017正式实施。2017版标准在2011版标准的基础上,只是对分类条目进行了小幅调整,包含了近年来涌现的一些新兴业态。但是,GB/T 4754-2017仍然无法充分满足各类新兴领域的行业划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商事主体对其经营范围的精准描述。GB 4754标准所固有的第一、第二和第三产业划分方法,也并不适用于很多企业的经营现状。
对于政府机构来说,根据GB/T 4754所规定的经济行业分类,无法建立与新兴业态的对应关系,很难及时准确把握新兴领域的准确统计数据,无法为其决策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撑。随着现代服务业、战略新兴产业以及未来产业等新领域的进一步发展,这一问题将越来越突出。
针对GB/T 4754无法满足现有商事登记需求的现状,一些城市采取在GB/T 4754-2011既定分类中增加小类的做法。例如,在现有“6599其他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业”下新增“电子商务”;在“7320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下细分区块链、大数据等二十余项小类。该方案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社会各界对于新兴领域的登记需求,但是该方案会导致新兴行业隐藏太深;且某些行业与GB/T 4754的分类架构不兼容、导致分类归属较牵强。
发明内容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商事主体经营范围登记方法、装置、终端设备及存储介质,从而达到以社会各界的需求为导向,为商事主体提供快捷、规范的经营范围的登记服务的目的;同时大大减轻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审核人员的负担,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
第一方面,本发明案例提供一种商事主体经营范围登记方法,包括:
接收商事主体的经营范围录入指令,检测所述商事主体是否需要进行前置审批;所述录入指令中包括所述商事主体已核准过的名称;
在所述商事主体需要进行前置审批时,接收前置审批文件,并将所述商事主体的经营范围登记为所述前置审批中规定的经营范围;
在所述商事主体不需要进行前置审批时,获取用户自预设的行业分类模板中选取的第一行业和所述第一行业对应的主营业务;
设定所述第一行业对应的主营业务为必选经营范围之后,将所述第一行业对应的主营业务添加至所述商事主体的经营范围中。
作为优选,所述设定所述第一行业对应的主营业务为必选经营范围之后,将所述第一行业对应的主营业务添加至所述商事主体的经营范围中之后,包括:
获取用户自所述第一行业下的经营事项模板中选取的至少一个第一经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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