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对木制品水性漆的回收再利用方法有效

专利信息
申请号: 201810568045.7 申请日: 2018-06-05
公开(公告)号: CN108948848B 公开(公告)日: 2021-07-20
发明(设计)人: 徐治合;徐蓝天;徐艳云 申请(专利权)人: 安徽阜南县万家和工艺品有限公司
主分类号: C09D7/61 分类号: C09D7/61
代理公司: 合肥广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4129 代理人: 宋宇晴
地址: 236300 安徽省阜*** 国省代码: 安徽;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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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搜索关键词: 一种 木制品 水性漆 回收 再利用 方法
【权利要求书】:

1.一种对木制品水性漆的回收再利用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1)将废弃的涂饰了水性漆的木制品用水冲洗干净,然后置于溶解剂中浸泡30-40分钟,浸泡温度为42-46℃,浸泡后持续搅拌1-2小时,增大搅拌速度直至木制品表面没有水性漆的残留,将木制品捞出,使用清水冲洗干净烘干继续利用,所述溶解剂按照重量份计由以下成分制成:皂角液40-45份、尿素3-5份、氨水5-6份、OP-10表面活性剂1.3-1.5份、去离子水180-200份;

(2)将溶解的水性漆漆块和漆粉从溶解剂中过滤出来,自然干燥3-4天,然后放入粉碎机中粉碎,将粉碎后的漆粉加入到反应釜中,并加入1.5-2.0倍体积的丙酮,浸泡4-5小时后加入改良剂,改良剂用量为漆粉质量的1.2-1.4倍,所述改良剂按照重量份计由以下成分制成:沸石粉60-70份、碳酸钙30-35粉、钛酸锶4-5份、钛酸镁2-3份、二氧化硅溶胶45-55份、去离子水90-100份;

(3)将改良剂与丙酮混合液使用机械搅拌混合均匀,升温至40-45℃,搅拌反应50-60分钟,反应结束后继续升温60-65℃,回收得到丙酮溶剂,剩余成分使用260-280目钢丝筛过滤2-3遍,得到的滤液常温下静置18-20小时,过滤除去沉淀得到净化液,净化液使用增粘剂调整粘度后即可用于水性漆的重加工使用。

2.如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对木制品水性漆的回收再利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1)所述溶解剂可重复循环利用5-10次。

3.如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对木制品水性漆的回收再利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1)所述溶解剂中皂角液的制备方法为:将皂角晒干后研磨成粉,加入到10-12倍体积的水中,加入占皂角质量2-3%的碳酸氢钠,搅拌加热至50-55℃,持续搅拌1-2小时,进行过滤,得到的滤液降温后即可。

4.如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对木制品水性漆的回收再利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2)所述碳酸钙粒径大小在40-60目之间。

5.如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对木制品水性漆的回收再利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2)所述改良剂制备中,将钛酸锶和钛酸镁与沸石粉混合,分散至二氧化硅溶胶中,在400-450℃下煅烧加工成粒径大小在50-100目之间的生化材料。

6.如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对木制品水性漆的回收再利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净化液在水性漆中的重加工使用中添加比例占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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