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具有通信功能的滤棒、烟支及吸烟装置有效
| 申请号: | 201810532726.8 | 申请日: | 2018-05-29 | 
| 公开(公告)号: | CN108523219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5-11 | 
| 发明(设计)人: | 冯伟华;王锐;孟庆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 | 
| 主分类号: | A24D3/04 | 分类号: | A24D3/04;A24D3/17;A24F40/65;A24F40/50;A24F40/40;A24F13/02;H04W4/38;H04W4/80;G08C17/02 | 
| 代理公司: | 郑州睿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1119 | 代理人: | 崔旭东 | 
| 地址: | 450001 ***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具有 通信 功能 吸烟 装置 | ||
1.一种具有通信功能的滤棒,其特征在于,包括滤棒本体,滤棒本体内部设置有控制单元、通信单元和用于采集吸烟者抽吸习惯数据信息的采集单元,通信单元和采集单元均与控制单元相连;所述通信单元用于发送所述采集单元采集的信息;
所述采集单元包括以下至少一种传感器:温度传感器、气压传感器和用于检测滤棒本体径向压力的压力传感器;
据温度传感器测量得到的温度变化确定吸烟者在抽吸烟支过程中的抽吸口数以及抽吸深度,当检测到滤棒内部的温度开始急剧上升时,说明吸烟者开始进行抽吸动作;当检测到滤棒内部的温度开始下降时,说明吸烟者结束了本次的抽吸动作。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通信功能的滤棒,其特征在于,滤棒本体内部还设置有爆珠,所述控制单元设置在爆珠内部或者爆珠外部,所述通信单元设置在爆珠内部或者爆珠外部,所述温度传感器设置在爆珠内部或者爆珠外部,所述气压传感器设置在爆珠内部或者爆珠外部,所述压力传感器设置在爆珠内部或者爆珠外部。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通信功能的滤棒,其特征在于,所述通信单元为蓝牙通信单元或GPRS无线通信单元。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通信功能的滤棒,其特征在于,滤棒本体内部还设置有供电单元,供电单元通过供电线供电连接所述控制单元、通信单元和采集单元。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通信功能的滤棒,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与所述通信单元通信匹配连接的外部接收装置,所述外部接收装置为移动终端或固定终端。
6.一种烟支,包括滤棒,以及与滤棒相连、用于填充烟草原料的烟条,其特征在于,所述滤棒包括滤棒本体,滤棒本体内部设置有控制单元、通信单元和用于采集吸烟者抽吸习惯数据信息的采集单元,通信单元和采集单元均与控制单元相连;所述通信单元用于发送所述采集单元采集的信息;
所述采集单元包括以下至少一种传感器:温度传感器、气压传感器和用于检测滤棒本体径向压力的压力传感器;
据温度传感器测量得到的温度变化确定吸烟者在抽吸烟支过程中的抽吸口数以及抽吸深度,当检测到滤棒内部的温度开始急剧上升时,说明吸烟者开始进行抽吸动作;当检测到滤棒内部的温度开始下降时,说明吸烟者结束了本次的抽吸动作。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烟支,其特征在于,滤棒本体内部还设置有爆珠,所述控制单元设置在爆珠内部或者爆珠外部,所述通信单元设置在爆珠内部或者爆珠外部,所述温度传感器设置在爆珠内部或者爆珠外部,所述气压传感器设置在爆珠内部或者爆珠外部,所述压力传感器设置在爆珠内部或者爆珠外部。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烟支,其特征在于,所述通信单元为蓝牙通信单元或GPRS无线通信单元。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烟支,其特征在于,滤棒本体内部还设置有供电单元,供电单元通过供电线供电连接所述控制单元、通信单元和采集单元。
10.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烟支,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与所述通信单元通信匹配连接的外部接收装置,所述外部接收装置为移动终端或固定终端。
11.一种吸烟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吸烟装置本体,吸烟装置本体内部设置有控制单元、通信单元和用于采集吸烟者抽吸习惯数据信息的采集单元,通信单元和采集单元均与控制单元相连;所述通信单元用于发送所述采集单元采集的信息;
所述采集单元包括以下至少一种传感器:温度传感器、气压传感器和用于检测滤棒本体径向压力的压力传感器;
据温度传感器测量得到的温度变化确定吸烟者在抽吸烟支过程中的抽吸口数以及抽吸深度,当检测到滤棒内部的温度开始急剧上升时,说明吸烟者开始进行抽吸动作;当检测到滤棒内部的温度开始下降时,说明吸烟者结束了本次的抽吸动作。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吸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通信单元为蓝牙通信单元或GPRS无线通信单元。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未经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810532726.8/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