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前列腺素类物质组合得到有效的青光眼治疗剂在审
申请号: | 201810500939.2 | 申请日: | 2018-05-23 |
公开(公告)号: | CN108815169A | 公开(公告)日: | 2018-11-16 |
发明(设计)人: | 计丹;夏晓波;周蓉蓉;李海波;容蓉;刘婷;张健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
主分类号: | A61K31/5575 | 分类号: | A61K31/5575;A61K31/573;A61K35/24;A61K47/02;A61P27/06;A61P31/02 |
代理公司: | 成都正华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51229 | 代理人: | 李林合;李蕊 |
地址: | 410008 湖*** | 国省代码: | 湖南;4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前列腺素类物质 青光眼治疗剂 糖皮质激素 辅助药物 同位素 标定物 示踪 眼部 不良反应发生率 乌诺前列酮 抑制剂组合 青光眼 眼压 抗菌作用 泼尼松龙 前列腺素 降眼压 可药用 泼尼松 酯化物 靶向 氢化 治疗 溶解 观察 | ||
1.一种前列腺素类物质组合得到有效的青光眼治疗剂,由前列腺素类物质和抑制剂组合而成,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糖皮质激素和可作用于眼部的辅助药物以及用于示踪的同位素标定物,所述糖皮质激素具体为氢化可的松、泼尼松、泼尼松龙及其可药用的盐或酯化物中的一种或几种,所述辅助药物具体为乌诺前列酮、他氟前列素、AL-6589中的任意一种或多种组合;
其中,所述前列腺素类物质的重量为药物组合物的0.005%-0.02%,所述抑制剂的重量为药物组合物的0.001%-0.003%,所述糖皮质激素的重量为药物组合物的,所述辅助药物的重量为药物组合物的0.02%-0.06%,所述同位素标定物的重量为药物组合物的0.0001%-0.00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前列腺素类物质组合得到有效的青光眼治疗剂,其特征在于:所述前列腺素类物质为拉坦前列腺素、曲伏前列素、比马前列素中的任意一种或多种组合。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前列腺素类物质组合得到有效的青光眼治疗剂,其特征在于:所述抑制剂为胆碱能药物、胆碱脂酶抑制剂、肾上腺β受体阻制剂、高渗脱水剂、毛果云香碱中的任意一种或多种组合。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前列腺素类物质组合得到有效的青光眼治疗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糖皮质激素具体为甲泼尼松、倍他米松、丙酸倍氯米松、得宝松、地塞米松中的任意一种或多种组合。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前列腺素类物质组合得到有效的青光眼治疗剂,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眼泪提取物,所述眼泪提取物经过巴氏消毒灭活,PH值为6.5-6.9,渗透压的范围为280-325mmol/ml。
6.根据前述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一种前列腺素类物质组合得到有效的青光眼治疗剂,其特征在于:通过生理盐水为基本溶剂,被配置成溶液、乳液或悬浮液。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前列腺素类物质组合得到有效的青光眼治疗剂,其特征在于:所述基本溶剂内含有有机助溶剂,所述有机助溶剂质量分数为0.9%-1.8%的乙醇。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南大学湘雅医院,未经中南大学湘雅医院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810500939.2/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