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摄像组件及电子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1810488516.3 | 申请日: | 2018-05-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8737701B | 公开(公告)日: | 2020-10-16 |
发明(设计)人: | 卢建强 | 申请(专利权)人: | 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5/225 | 分类号: | H04N5/225 |
代理公司: | 广州三环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郝传鑫;熊永强 |
地址: | 523860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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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摄像 组件 电子设备 | ||
1.一种摄像组件,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摄像头、第二摄像头及第三摄像头、第一驱动组件、基板与滑板,所述第一摄像头、所述第二摄像头及所述第三摄像头在同一方向间隔排布,所述第二摄像头位于所述第一摄像头及所述第三摄像头之间,所述第一摄像头包括第一入光面,所述第二摄像头包括第二入光面,所述第三摄像头包括第三入光面,所述第一入光面与所述第二入光面形成第一预设角,所述第一预设角在90°至180°之间,所述第三入光面与所述第二入光面形成第二预设角,所述第二预设角在90°至180°之间,所述第一摄像头固定于所述滑板,所述第一驱动组件及所述滑板设于所述基板,当所述第一驱动组件驱动所述第一摄像头所在所述滑板相对所述基板滑动时,自动调节所述第一摄像头与所述第二摄像头之间的距离。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摄像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预设角为α,所述第一摄像头的光线采集角度为γ,α≥90°+γ/2。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摄像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摄像头与所述第二摄像头之间的距离等于所述第三摄像头与所述第二摄像头之间的距离,所述第一预设角等于所述第二预设角。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摄像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组件包括基座及收容于所述基座的第二驱动组件和第一转盘,所述第一摄像头固定于所述第一转盘,所述第二驱动组件用于驱动所述第一转盘转动。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摄像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驱动组件包括第一驱动器件及第一传动件,所述第一驱动器件固定于所述基座,且所述第一驱动器件用于驱动所述第一传动件移动,所述第一传动件包括第一齿部,所述第一转盘的周缘设有第二齿部,所述第一齿部与所述第二齿部啮合。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摄像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组件包括承载板及连接杆,所述承载板滑动装于所述基座,所述连接杆包括相背设置的第一端及第二端,所述第一端固定于所述承载板,所述第二端转动连接所述第一转盘。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摄像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组件还包括收容于所述基座的第三驱动组件及第二转盘,所述第二摄像头固定于所述第二转盘,所述第二驱动组件用于驱动所述第二转盘转动,所述第一转盘的角速度与所述第二转盘的角速度不同。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摄像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组件包括基座、第二驱动器件、第二齿条、第三转盘及第四转盘,所述第二驱动器件、所述第二齿条、所述第三转盘及所述第四转盘收容于所述基座,所述第一摄像头固定于所述第三转盘,所述第三摄像头固定于所述第四转盘,所述第二驱动器件用于驱动所述第二齿条移动,所述第三转盘的周缘设有第一轮齿,所述第四转盘的周缘设有第二轮齿,所述第一轮齿及所述第二轮齿与所述第二齿条同时啮合。
9.一种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壳体及如权利要求1至8任一项所述的摄像组件,所述壳体设有通孔,所述摄像组件设于所述壳体的内部,所述摄像组件经所述通孔采集光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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