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产品的3P交互营销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810446442.7 | 申请日: | 2018-05-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8596691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9-28 |
发明(设计)人: | 杜达亮;王华华;韩玲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州华邑品牌数字营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30/02 | 分类号: | G06Q30/02 |
代理公司: | 广东凯行律师事务所 44358 | 代理人: | 刘小军 |
地址: | 510623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交互营销 传播 渠道 闭环 销售 传播事件 品牌效应 社会传播 交互点 品牌 销售量 媒介 认可 营销 桥梁 联合 | ||
1.一种产品的3P交互营销系统,其特征在于,其具体营销步骤如下:
S1:确定产品的性质和产品精神,对产品的销售渠道进行划分,将产品的销售渠道分为传统经销商、现代超市大卖场、商务客户和电商客户四类,确定主要销售渠道;
S2、依照产品自身的特点,在产品性质和产品精神的基础上,发掘出产品的独特卖点,使产品和乐趣相结合,打造出创意性的卖点,提高产品的品牌价值,然后将产品和阿里生态圈资源相交互,根据产品品牌的营销资源,找到产品和社会交互的核心,找到交互点,交互点是以人为基础,找到传播点,以产品特点为核心,传播点为辅助打造产品品牌效应,扩大产品和传播点进行的传播事件的意义,使其传播得到公众和媒体的认可,大大提高了产品的品牌价值和品牌效应,促进了产品的销售量和知名度;
S3、将产品和传播点的交互和阿里生态圈资源相交互,销售产品,以主要销售渠道和阿里生态圈资源相交互确定产品从传播到购买的转化链路,以此为基础确定产品营销闭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产品的3P交互营销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S1中对每类销售渠道每日和每月的销售量进行统计,将四类销售渠道的销售量占总销售量的百分比确定出来,选出销售量最多的那个销售渠道为主要销售渠道。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产品的3P交互营销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S2中阿里生态圈资源包括微信、微博、天猫、京东、闲鱼等营销渠道。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产品的3P交互营销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S2中传播点是符合产品精神的,能够触动、能够打动、能够撬动顾客的具有影响力的人。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产品的3P交互营销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S2中产品从传播到购买确定的转化链路为产品从传播到购买的最短销售链路。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产品的3P交互营销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S3中营销闭环是以消费者为媒介,具有影响力的和产品具有相同精神的人为交互点,主销售渠道为桥梁,将消费者、产品、传播点和销售渠道联合起来形成的。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广州华邑品牌数字营销有限公司,未经广州华邑品牌数字营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810446442.7/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