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基于无人机的低空交通执法系统及其使用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810442805.X | 申请日: | 2018-05-10 |
公开(公告)号: | CN108597226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9-28 |
发明(设计)人: | 高扬 | 申请(专利权)人: | 无锡莱特杰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8G1/01 | 分类号: | G08G1/01;G08G1/017;G08C17/02;G06K17/00;B64D47/08 |
代理公司: | 北京华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676 | 代理人: | 褚庆森 |
地址: | 214000 江苏省***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飞行器 地面控制 交通执法 违法行为 网络传输模块 射频识别模块 使用安全性 交管部门 模块连接 气动过程 实时监控 载荷设备 执法系统 自动切换 自主控制 追踪 拍摄 检测 | ||
1.一种基于无人机的低空交通执法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无人机模块,所述的无人机模块内设置有飞行器,飞行器上安装有载荷设备,所述的载荷设备包括抛投装置、扩音器、RFIO读写器和双光摄像机;
地面控制端,所述的无人机模块与地面控制端连接,且地面控制端连接有用于进行人工操控的后台管理中心;
所述的无人机模块连接有网络传输模块,无人机模块通过网络传输模块与地面控制端连接;
射频识别模块,其用于对无人机拍摄的图形以及获取的信息进行识别。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无人机的低空交通执法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双光摄像机通过可见光和红外观进行拍摄。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无人机的低空交通执法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地面控制端可以为PC机、手机和平板电脑。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无人机的低空交通执法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射频识别模块通过无线传输模块与车辆前挡风玻璃RFIO卡连接。
5.一种如权利要求1-4任一所述的一种基于无人机的低空交通执法系统的使用方法,具体步骤为:
S2、飞行器气动后,系统供使用者选择人工控制模式还是自主控制模式;
S3、飞行器在飞行过程中射频识别模块通过无线传输模块与车辆前挡风玻璃RFIO卡连接,实时回传飞行器位置、状态信息以及对车辆进行实时回传图像信息;
S4、飞行器通过回传信息用于识别车辆信息,判断视频识别和RFIO识别是否一致;若一致则进入步骤S5,若不一致则进入步骤S6;
S5、步骤S4中判断视频识别和RFIO识别一致后进一步进行判断车辆是否存在违法行为,若否,则飞行起继续巡航,若是,则飞行器进行自动控制模式后对车辆进行追踪并通知交管部门进行现场执法;
S6、步骤S4中判断视频识别和RFIO识别不一致后飞行器调整为自动控制模式然后进行报警,等待问题处理后继续工作。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无锡莱特杰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未经无锡莱特杰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810442805.X/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