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含有紫杉醇的营养制剂及其制备方法、应用在审
申请号: | 201810366338.7 | 申请日: | 2018-04-23 |
公开(公告)号: | CN108523125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9-14 |
发明(设计)人: | 田大伟 | 申请(专利权)人: | 田大伟 |
主分类号: | A23L33/105 | 分类号: | A23L33/105;A61K36/8945;A61K36/815;A61K36/88;A61P39/00;A61K31/337 |
代理公司: | 北京超凡志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71 | 代理人: | 李进 |
地址: | 150000 黑龙江省哈尔滨*** | 国省代码: | 黑龙江;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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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萃取液 紫杉醇 营养制剂 无毒 营养调理 大枣 制备 枸杞 藏红花 当归萃取液 穿山龙 红景天 质量份 虫草 灵芝 生地 首乌 雪莲 应用 | ||
1.一种含有紫杉醇的营养制剂,其特征在于,包括:以质量份数计,紫杉醇无毒萃取液0.5-1.5份,大枣萃取液0.4-0.6份,枸杞萃取液0.4-0.6份和营养调理液2-3份,所述营养调理液为灵芝萃取液、穿山龙萃取液、川贝萃取液、长白参萃取液、藏红花萃取液、生地萃取液、红景天萃取液、首乌萃取液、当归萃取液、虫草萃取液、雪莲萃取液、三七萃取液中的其中一种或几种的混合;
其中紫杉醇无毒萃取液中紫杉醇的含量在6‰以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营养制剂,其特征在于,以质量份数计,紫杉醇无毒萃取液0.7-1.2份,大枣萃取液0.45-0.55份,枸杞萃取液0.45-0.55份,营养调理液2.2-2.8份。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营养制剂,其特征在于,以质量份数计,紫杉醇无毒萃取液1份,大枣萃取液0.5份,枸杞萃取液0.5份,营养调理液2.5份。
4.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营养制剂,其特征在于,所述营养调理液为灵芝萃取液、穿山龙萃取液、川贝萃取液、长白参萃取液、藏红花萃取液、生地萃取液、红景天萃取液、首乌萃取液、当归萃取液、虫草萃取液、雪莲萃取液、三七萃取液中的其中一种。
5.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营养制剂,其特征在于,所述营养调理液为灵芝萃取液、穿山龙萃取液、川贝萃取液、长白参萃取液、藏红花萃取液、生地萃取液、红景天萃取液、首乌萃取液、当归萃取液、虫草萃取液、雪莲萃取液、三七萃取液中的几种混合;
优选地,所述营养调理液为灵芝萃取液、穿山龙萃取液、川贝萃取液、长白参萃取液、藏红花萃取液、生地萃取液、红景天萃取液、首乌萃取液、当归萃取液、虫草萃取液、雪莲萃取液和三七萃取液的混合。
6.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营养制剂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
将紫杉醇无毒萃取液,大枣萃取液,枸杞萃取液和营养调理液混合陈化12d以上,分装即可。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营养制剂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各个组分添加顺序为紫杉醇无毒萃取液,大枣萃取液,枸杞萃取液,营养调理液。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营养制剂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陈化的时间为14-16d之间。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营养制剂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混合搅拌的速率控制在100-200rpm之间。
10.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营养制剂的应用,其特征在于,将所述营养制剂添加到食品中以起到保健功效,或将所述营养制剂填加到精油中外用以起到调理、按摩、舒缓的作用;
优选地,食品包括饮品、面食、乳制品、果蔬制品、海鲜制品、膨化食品、油炸食品、肉禽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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