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共享新能源电池的智能充电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1810360945.2 | 申请日: | 2018-04-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8321913B | 公开(公告)日: | 2020-02-07 |
发明(设计)人: | 罗利高 | 申请(专利权)人: | 罗利高 |
主分类号: | H02J7/00 | 分类号: | H02J7/00;H02J7/32;G07F17/00 |
代理公司: | 11514 北京酷爱智慧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向霞 |
地址: | 318054 浙江省台州***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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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温差发电片 充电箱 质检 新能源 质检台 网络通信模块 智能充电设备 共享 充电平台 控制器 电池 蓄电器 显示器安装 充电过程 传送机构 电池充电 运营成本 充电台 取放口 上表面 智能化 底壁 多层 冷面 热面 显示器 充电 | ||
1.一种用于共享新能源电池的智能充电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充电箱、质检箱、质检台、蓄电器、显示器、温差发电片、网络通信模块、传送机构和控制器;
所述充电箱内部的右边设有多层充电平台,并且每层充电平台均设有多个用于给共享新能源电池充电的充电台;所述蓄电器、温差发电片、网络通信模块和控制器均安装于充电箱的底壁上,并且温差发电片的热面位于充电箱内,温差发电片的冷面位于充电箱外;
所述质检台固定安装于所述质检箱内,并且质检台位于质检箱的取放口的正下方;所述显示器安装于质检箱的上表面;所述质检箱与所述充电箱导通连接,质检箱与充电箱内均设有所述传送机构,通过传送机构进而使共享新能源电池传送于质检台和充电台之间;
所述控制器分别与所述质检台、蓄电器、显示器、温差发电片、网络通信模块和传送机构电连接;
所述传送机构包括第一导轨、第二导轨和移动车;
所述第一导轨包括左导轨和右导轨,每层所述充电平台均设有所述右导轨,所述左导轨通过升降机构安装于所述充电箱内部的左边,通过升降机构进而使左导轨与右导轨对接;
所述第二导轨包括前导轨和后导轨,所述前导轨安装于所述质检箱内,并且所述质检台位于前导轨的两个轨道之间;所述后导轨安装于充电箱的底壁上并且位于所述升降机构的正下方;所述前导轨和后导轨之间设有用于所述左导轨通过的缺口;
所述移动车设有与第一导轨适配的左右滚轮组,以及与第二导轨适配的前后滚轮组;移动车还设有第一驱动机构用于在第一导轨上左右移动,以及第二驱动机构用于在第二导轨上前后移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共享新能源电池的智能充电设备,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短路保护器和稳压器;每个所述充电台与所述控制器之间,以及控制器与外接电源之间均设有所述短路保护器;所述外接电源与控制器之间还设有所述稳压器。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共享新能源电池的智能充电设备,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报警器和照明灯;所述充电箱和质检箱内均设有所述照明灯,所述报警器安装于充电箱的顶壁上;所述报警器和照明灯分别与所述控制器电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共享新能源电池的智能充电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台上均设有与共享新能源电池的充电口和数据口一一对应的充电插头和数据插头;所述质检台设有与共享新能源电池的数据口对应的数据插头。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共享新能源电池的智能充电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车的中部设有用于共享新能源电池通过的通孔,移动车的上表面设有用于取放共享新能源电池的取放机构。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用于共享新能源电池的智能充电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取放机构包括左闸板、右闸板和伸缩电机;所述左闸板和右闸板滑动安装于所述移动车的上表面,左闸板的固定杆与一个所述伸缩电机的伸缩轴固定连接,所述右闸板的固定杆与另一个所述伸缩电机的伸缩轴固定连接,通过两个伸缩电机使左闸板和右闸板靠拢和分离。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共享新能源电池的智能充电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导轨的两条轨道均设有与左右滚轮组适配的滑槽,其中一个滑槽的底壁设有条形齿条;所述第一驱动机构包括驱动器和齿轮,所述齿轮与条形齿条相适配,通过驱动器带动齿轮旋转,进而使所述移动车沿第一导轨左右移动。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共享新能源电池的智能充电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导轨的两条轨道均设有与前后滚轮组适配的滑槽;所述前后滚轮组包括驱动器,该驱动器与前后滚轮组中的其中一个滚轮传动连接,并且使该滚轮形成驱动轮,通过驱动器带动驱动轮转动,进而使所述移动车沿第二轨道前后移动;所述前后滚轮组的滚轮直径均大于所述缺口。
9.一种共享新能源电池的租赁方法,其特征在于:应用于权利要求1至8的任一项所述的用于共享新能源电池的智能充电设备,具体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一:将共享新能源电池充电放在质检箱中的质检台上,控制器通过网络通信模块将该共享新能源电池的数据与云端数据对比,并将对比后的信息在显示器上显示;
步骤二:控制器根据对比后的信息确定本次充电所需的金额,并由显示器显示出该金额以及付款方式;
步骤三:使用者核对信息后,十五分钟内不付款,控制器结束本次交易;十五分钟内付款,控制器控制移动车和传送机构将质检台上共享新能源电池随机移动到充电台上进行充电,再随机选取充电台上充满电量的共享新能源电池,并移动到充电台上;
步骤四:使用者取出共享新能源电池,交易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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