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个终端账号与同一用户的多辆车进行绑定的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810322802.2 | 申请日: | 2018-04-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8599956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9-28 |
发明(设计)人: | 周谷春阳;陈玉锋;李德贤 | 申请(专利权)人: |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L9/32 | 分类号: | H04L9/32;H04L29/06;G06F21/32;H04M1/725 |
代理公司: | 哈尔滨市松花江专利商标事务所 23109 | 代理人: | 岳昕 |
地址: | 150060 黑龙*** | 国省代码: | 黑龙江;2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终端 绑定 行车记录仪 同一用户 指纹 汽车仪表 行车记录 行车信息 手机 后台 车辆行车记录 关联 车辆用户 账号共享 指纹信息 共享 应用 | ||
一个终端账号与同一用户的多辆车进行绑定的方法,属于汽车仪表绑定领域。本发明实现了一个终端账号与同个人的多辆车进行绑定,并共享同一用户所有车辆的行车信息。首先,通过手机APP终端建立一个终端账号,使终端账号通过后台与所有车辆的行车记录仪的VIN号相关联,且每辆车行车记录仪的VIN号对应一个指纹;其次,手机APP终端对任意一车辆行车记录仪所对应的指纹信息进行识别,使识别后的指纹通过后台与该指纹所对应的车辆行车记录仪进行关联,同时,该指纹所对应的车辆行车记录仪通过终端账号共享该车辆用户的其它车辆行车记录仪的行车信息,从而完成了一个终端账号与同一用户的多辆车的行车记录仪进行绑定。主要应用在汽车仪表上。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汽车仪表绑定领域。
背景技术
随着车联网软件的日益兴盛。越来越多的APP出现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而账户绑定是APP软件中必不可少的一个步骤。对于车联网APP来讲,更是如此。在车辆绑定的这个步骤中,一般都是一个终端APP账户对应一辆车,且无法将同一个户主的多辆车的行车信息与同一个终端APP账户进行相互关联,并在一个终端APP账户中显示,无法很好针对一个人对应多辆车的情况下,个人的所有车辆的行车信息的记录与统计。因此,亟需提供一种可以很好的统计一个人对应多辆车时,同一个账户与同个人的多辆车进行绑定的方法。
发明内容
本发明是为了实现一个终端账号与同个人的多辆车进行绑定,并共享同一用户所有车辆的行车信息,提供了一个终端账号与同一用户的多辆车进行绑定的方法。
一个终端账号与同一用户的多辆车进行绑定的方法,该方法基于手机APP终端、后台和同一用户的多辆车实现,绑定方法包括如下过程:
首先,通过手机APP终端建立一个终端账号,使终端账号通过后台与所有车辆的行车记录仪的VIN号相关联,且每辆车行车记录仪的VIN号对应一个指纹;
其次,手机APP终端对任意一车辆行车记录仪所对应的指纹信息进行识别,使识别后的指纹通过后台与该指纹所对应的车辆行车记录仪进行关联,同时,该指纹所对应的车辆行车记录仪通过终端账号共享该车辆用户的其它车辆行车记录仪的行车信息,从而完成了一个终端账号与同一用户的多辆车的行车记录仪进行绑定。
优选的是,所述手机APP终端包括指纹采集模块;
指纹采集模块,用于对指纹进行采集。
优选的是,所述后台包括指纹识别模块201、数据对比模块202和指纹库203;指纹库203内存储有同一用户的所有车辆对应的指纹信息,
指纹识别模块201,用于对手机APP终端采集的指纹信息进行识别解析,并且解析结果调用指纹库203内的所有指纹信息,并通过数据对比模块202进行信息比对,比对成功后给该指纹信息所对应的车辆的行车记录仪进行授权,用户直接登入手机APP终端。
在用户通过指纹登录手机APP终端的同时,授权绑定相应的车辆。在下次登陆后,就可以直接操作所绑定的车辆上的行车记录仪终端,无需二次登录或者绑定,十分方便。并且该指纹绑定技术与现有的指纹技术不同,由于每个车主可能有多辆车。该发明的创新之处在于用户可将一只手的不同手指绑定自己所属的不同车辆,例如两个手指所绑定了不同的车辆,用户可以通过不同的指纹验证来查询所对应的车辆,并且两辆车之间的信息与用户同步共享,实现一人绑定多车,共享同一用户的所有车辆的行车信息。
本发明带来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方法操作简单,省时省力。同时在登录与绑定授权的过程中,安全可靠,指纹具有唯一性。只需要一次的指纹录入,即可完成所有功能的授权,多个车辆使用同一个终端账号,避免了在手机APP终端上进行多账号的切换,不需要再记录繁琐的账号与密码。切换指纹时,直接验证指纹即可。切换车辆时更便捷,信息共享更安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所述的一个终端账号与同一用户的多辆车进行绑定的方法的原理框图;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经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810322802.2/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