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遥控式移动终端及其程序更新方法、可读存储介质有效
申请号: | 201810320315.2 | 申请日: | 2018-04-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8563457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6-24 |
发明(设计)人: | 付大丽;黄增锋;陈光胜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东软载波微电子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8/65 | 分类号: | G06F8/65;G06F21/60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吴敏 |
地址: | 200235 上海市徐汇区***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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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遥控 移动 终端 及其 程序 更新 方法 可读 存储 介质 | ||
1.一种遥控式移动终端的程序更新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接收程序更新装置以无线广播的方式发送的程序更新数据,包括:接收所述程序更新装置在第i个无线信道上以无线广播的方式发送的程序更新数据,所述第i个无线信道为所述程序更新装置根据预设的信道使用顺序以及程序更新次数所确定;或,所述第i个无线信道由出厂设定;所述程序更新装置以无线广播的方式发送的程序更新数据为加密处理后的数据;在接收程序更新装置以无线广播的方式发送的程序更新数据之后,还包括:对接收到的所述程序更新数据进行解密处理;所述对接收到的程序更新数据进行解密处理,包括:采用预先配置的密钥对所述接收到的程序更新数据进行解密处理;所述程序更新装置通过所述预先配置的密钥对不同版本的程序更新数据进行加密;不同版本的程序更新数据对应的密钥不同;且上一版本的程序更新数据对应的密钥失效;
判断接收到的所述程序更新数据是否是所述遥控式移动终端的所需数据;
当判定所述程序更新数据是所述遥控式移动终端的所需数据时,根据所述程序更新数据判断是否满足程序更新条件;
当判定满足所述程序更新条件时,根据所述程序更新数据进行程序更新。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遥控式移动终端的程序更新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接收程序更新装置以无线广播的方式发送的程序更新数据,包括:
在完成开机操作后的预设时长内,执行程序升级操作以接收所述程序更新装置以无线广播的方式发送的所述程序更新数据。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遥控式移动终端的程序更新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当检测到在完成开机操作后的预设时长内,未接收到所述程序更新装置以无线广播的方式发送的所述程序更新数据,或检测到所述程序更新数据不是所述遥控式移动终端的所需数据时,停止执行程序升级操作并切换至工作状态。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遥控式移动终端的程序更新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判断接收到的所述程序更新数据是否是所述遥控式移动终端的所需数据,包括:
从所述程序更新数据中,获取所述程序更新数据对应的移动终端标识信息;
当检测到所述程序更新数据对应的移动终端标识信息与所述遥控式移动终端的标识信息匹配时,判定所述程序更新数据是所述遥控式移动终端的所需数据。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遥控式移动终端的程序更新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所述程序更新数据判断是否满足程序更新条件,包括:
判断所述程序更新数据与当前运行的程序数据是否相同;
当所述程序更新数据与所述当前运行的程序数据不同时,判定所述程序更新数据满足程序更新条件。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遥控式移动终端的程序更新方法,其特征在于,采用如下至少一种方式,判断所述程序更新数据与当前运行的程序数据是否相同:
判断所述程序更新数据的版本号是否与所述当前运行的程序数据的版本号是否相同;
判断所述程序更新数据的长度与所述当前运行的程序数据的长度是否相同;
判断所述程序更新数据的内嵌校验码是否正确。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遥控式移动终端的程序更新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当判定满足如下任一种情况时,清除接收到的所述程序更新数据:
所述程序更新数据不是所述遥控式移动终端的所需数据;
判定所述程序更新数据不满足程序更新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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