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无人商店的代购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810306510.X | 申请日: | 2018-04-08 |
公开(公告)号: | CN108806126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2-19 |
发明(设计)人: | 冯振雄;梁柱添;李志文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山市微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7G1/00 | 分类号: | G07G1/00;G07C9/38;G07C9/32 |
代理公司: | 广州嘉权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44205 | 代理人: | 俞梁清 |
地址: | 528463 广东省中山***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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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无人 商店 代购 方法 | ||
1.一种无人商店的代购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
A.使用第一移动终端交互界面向购物者显示无人商店所出售的多种物品信息,并根据购物者请求通过第一移动终端交互界面选择所需购买的商品;所述步骤A还包括:通过交互界面选择需要代购商品的角色可以是购物者自身或者代购者;
B.通过第一移动终端与无人商店的门禁装置进行交互验证,验证成功则打开门禁;所述步骤B中第一移动终端与无人商店的门禁装置的交互验证包括:获取第一移动终端购物者所选商品信息,并将第一移动终端标记为待购物状态,并将购物者所选商品信息发送至服务器;使用服务器获取所选商品信息及第一移动终端唯一标识,并将授权信息发送至无人商店的门禁装置及购物货架;通过第一移动终端与设置于门禁处的验证装置进行验证,若验证装置进行验证时所获取的第一移动终端购物已经被授权则通过门禁控制装置打开门禁,若没有被授权则进行对应地提示并拒绝打开门禁,其中验证装置包括二维码、指纹及人脸验证装置;
C.根据第一移动终端交互所显示代购商品所处的货架位置,执行购买商品并在交互界面执行挂账处理并生成挂账账单;所述步骤C还包括:购物货架根据接收的授权信息将待购买的商品进行显著显示,其显示包括打开设置于购物货架的灯光装置,以及,同时在第一移动终端交互界面显示待购买商品所处的货架位置;所述步骤C还包括:代购者购买商品完成后通过第一移动终端向服务器发送挂账订单,同时发送请求离开无人商店的请求,服务器根据挂账账单验证购买物品是否一致,若一致则向门禁发送授权打开门禁的请求,此时允许代购者通过设置于门禁装置的开门装置打开门禁;
D.通过门禁装置离开无人商店后与购物者手持的第二移动终端根据挂账账单完成代购物品的结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商店的代购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D还包括:
代购者离开时通过第一移动终端与购物者手持第二移动终端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完成商品的支付,对应地,将支付信息发送服务器进行校对,若校对成功则完成代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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