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容纳机构和气雾产生装置在审
申请号: | 201810294458.0 | 申请日: | 2018-03-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8323821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7-27 |
发明(设计)人: | 瞿江洪;陆闻杰;王嘉俊;黄柳铭;李祥林;聂斌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新型烟草制品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A24F47/00 | 分类号: | A24F47/00 |
代理公司: | 上海华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300 | 代理人: | 徐颖聪 |
地址: | 200082 上海市***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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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气雾形成 容纳机构 内腔 加热体 壳体 腔壁 雾产生装置 体内 气雾产生装置 面积减小 热量传导 加热 容纳 | ||
1.一种用于气雾产生装置的容纳机构,所述气雾产生装置设有加热体,其特征在于,所述加热体用于插入放置在所述容纳机构上的气雾形成基体内,所述容纳机构包括:
壳体,所述壳体具有内腔,所述内腔用于放置所述气雾形成基体,所述气雾形成基体与所述内腔的腔壁的接触面积小于所述内腔的腔壁的表面积。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容纳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气雾形成基体与所述内腔的腔壁的接触面积与所述内腔的腔壁的表面积的比值为0.1至0.7。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容纳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内腔的腔壁沿周向设有多个间隔分布的凹槽,所述凹槽沿轴向延伸,所述轴向与所述加热体的延伸方向一致。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容纳机构,其特征在于,至少部分凹槽沿所述轴向与外界连通。
5.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容纳机构,其特征在于,沿所述轴向,所述内腔的腔壁包括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其中所述第一部分用于环绕所述加热体设置;
所述凹槽包括设于所述第一部分的腔壁上的第一凹槽,以及设于所述第二部分的腔壁上的第二凹槽。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容纳机构,其特征在于,至少部分所述第一凹槽和所述第二凹槽在所述轴向一一对应。
7.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容纳机构,其特征在于,沿所述周向,所述第一凹槽的宽度大于所述第二凹槽的宽度。
8.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容纳机构,其特征在于,沿所述轴向,所述内腔的腔壁包括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其中所述第一部分用于环绕所述加热体设置;所述第一部分的内径大于所述第二部分的内径,所述凹槽设于所述第二部分的腔壁上。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容纳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纳机构与所述气雾产生装置的本体部可拆卸连接,所述本体部上设有加热体。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容纳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的外表面设有外螺纹。
11.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容纳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用于和所述本体部卡接。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容纳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的外表面设有凹部或凸部。
13.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容纳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面向所述本体部的部分设有与所述本体部上的磁铁极性相反的磁铁。
14.一种气雾产生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本体部,所述本体部上设有加热体;
权利要求1-13任一项所述的容纳机构,所述容纳机构与所述本体部可拆卸连接。
15.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气雾产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本体部上设有夹持部,所述加热体位于所述夹持部内,所述容纳机构插设于所述夹持部内且与所述夹持部可拆卸连接。
16.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气雾产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夹持部与所述容纳机构卡接。
17.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气雾产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的外表面设有第一凸部,所述夹持部的内表面设有第二凸部,所述第一凸部和所述第二凸部卡接;或者,所述壳体的外表面设有凸部,所述夹持部的内表面设有凹部,所述凸部和所述凹部卡接;或者,所述壳体的外表面设有凹部,所述夹持部的内表面设有凸部,所述凸部和所述凹部卡接。
18.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气雾产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的外表面设有外螺纹,所述夹持部的内表面设有内螺纹,所述内螺纹和所述外螺纹连接。
19.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气雾产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本体部面向所述壳体的部分设有第一磁铁,所述壳体面向所述本体部的部分设有与所述第一磁铁极性相反的第二磁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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