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基于车联网的违章处理方法及系统在审
| 申请号: | 201810289089.6 | 申请日: | 2018-03-30 |
| 公开(公告)号: | CN108551660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9-18 |
| 发明(设计)人: | 肖日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4W4/40 | 分类号: | H04W4/40;G06Q10/10;G06Q20/10;G06Q50/18;G08G1/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智汇东方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91 | 代理人: | 康正德;薛峰 |
| 地址: | 310051 浙江***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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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车联网 处理指令 违章信息 提醒信息 通信模块 处理平台 第三方 人机交互单元 车辆领域 处理系统 接收用户 车内 | ||
1.一种基于车联网的违章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S10:获取车辆的违章信息并将所述违章信息发送到车联网通信模块,所述违章信息通过第三方处理平台获取;
S20:根据所述违章信息生成违章处理提醒信息,并将所述违章处理提醒信息发送给人机交互单元;
S30:通过所述人机互交单元显示所述违章处理提醒信息,并接收用户输入的违章处理指令并将所述违章处理指令发送到所述车联网通信模块;
S40:将所述违章处理指令通过所述车联网通信模块发送给所述第三方处理平台;
S50:根据所述违章处理指令进行所述车辆的违章处理。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违章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在S20之前包括:
S15:判断所述违章信息与所述车辆的运动数据是否匹配;匹配成功时进入S20。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违章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在S30后包括:
S41:同时将所述违章处理指令和所述车辆的身份信息发送给所述第三方处理平台;
S42:在接收到所述违章处理指令后,将所述身份信息和所述违章信息进行比对,比对成功时进入S50。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违章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在S50之前还包括:
S45:根据所述违章处理指令生成扣款请求,并发送所述扣款请求到所述车联网通信模块和支付单元;
S46:将所述扣款请求通过所述车联网通信模块发送至所述人机交互单元;
S47:根据所述扣款请求在所述人机交互单元上显示相应的扣款页面,并通过所述人机交互单元接收用户输入的付款确认指令;
S48:将所述付款确认指令通过所述车联网通信模块发送到所述支付单元;
S49:在接收到所述付款确认指令后,根据所述扣款请求完成违章费用的支付。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违章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在S50之后还包括:
S60:违章处理完毕后,将违章处理完成信息发送至所述车联网通信模块;
S61:将所述违章处理完成信息发送至所述人机交互单元,并清除所述车辆的已完成违章处理的违章信息;
S62:显示已完成违章处理的页面。
6.一种基于车联网的违章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车联网通信模块,与用于获取违章信息的第三方处理平台数据连接,用于根据所述违章信息生成违章处理提醒信息,并将所述违章处理提醒信息发送给人机交互单元;和
人机交互单元,与所述车联网通信模块相连,用于显示所述违章处理提醒信息,接收用户输入的违章处理指令并将所述违章处理指令通过所述车联网通信模块发送至所述第三方处理平台,以使得所述第三方处理平台根据所述违章处理指令进行所述车辆的违章处理。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违章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车联网通信模块还用于在判断所述违章信息与所述车辆的运动数据是否匹配。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违章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车联网通信模块配置成同时将所述违章处理指令和所述车辆的身份信息发送给所述第三方处理平台,所述车辆的身份信息预存于所述车联网通信模块中,以使得所述第三方处理平台在接收到所述违章处理指令后,将所述身份信息和所述违章信息进行比对。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违章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身份信息包括行驶证信息、驾驶证信息、身份证信息、所述车辆的VIN号和发动机号、以及所述车辆绑定的银联卡信息。
10.根据权利要求6-9中任一项所述的违章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支付单元,用于在接收到付款确认指令后根据扣款请求完成违章费用的支付,其中,
所述付款确认指令通过所述人机交互单元输入并通过所述车联网通信模块发送至所述支付单元,所述扣款请求由所述第三方处理平台根据所述违章处理指令生成并发送至所述支付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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