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肉兔防病、促生长的饲料添加剂及其制备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810260849.0 | 申请日: | 2018-03-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8185200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6-22 |
发明(设计)人: | 李大聪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大聪 |
主分类号: | A23K50/50 | 分类号: | A23K50/50;A23K10/30;A23K10/26;A23K20/28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28000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饲料添加剂 促生长 肉兔 防病 制备 板蓝根 何首乌 麦芽 防治球虫病 补气健脾 规模推广 原料组成 黄芪 山楂 大青叶 鸡内金 麦饭石 松针粉 有效地 重量份 开胃 苍术 陈皮 增重 甘草 养殖 应用 安全 | ||
本发明提供一种肉兔防病、促生长的饲料添加剂,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组成:黄芪30‑50份、松针粉30‑50份、何首乌20‑25份、苍术20‑25份、陈皮12‑18份、山楂12‑18份、麦芽10‑15份、鸡内金15‑20份、板蓝根15‑20份、大青叶10‑15份、麦饭石10‑15份、甘草5‑9份。本发明还提供其制备方法,本发明一种肉兔防病、促生长的饲料添加剂具有补气健脾、消食开胃、强壮保健的功效,能有效地提高肉兔防病、促生长、增重的作用效果。本发明一种用于兔防治球虫病的饲料添加剂制备简单、效果显著,安全、无副作用,适合兔养殖人员规模推广应用。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饲料添加剂,具体是一种肉兔防病、促生长的饲料添加剂及其制备方法。
背景技术
饲料添加剂是指在饲料生产加工、使用过程中添加的少量或微量物质,在饲料中用量很少但作用显著。饲料添加剂是现代饲料工业必然使用的原料,对强化基础饲料营养价值,提高动物生产性能,保证动物健康,节省饲料成本,改善畜产品品质等方面有明显的效果。饲料添加剂是指在饲料生产加工、使用过程中添加的少量或微量物质,在饲料中用量很少但作用显著。饲料添加剂是现代饲料工业必然使用的原料,对强化基础饲料营养价值,提高动物生产性能,保证动物健康,节省饲料成本,改善畜产品品质等方面有明显的效果。饲料添加剂分为微生物饲料添加剂和中草药饲料添加剂。其中,微生物饲料添加剂是一种取代或平衡动物生态系统中一种或多种菌系的微生物制品。狭义上讲,它是一种能激发自身有益菌种繁殖增长,同时抵制有害菌系生长的微生物制品。微生物饲料添加剂含有大量的有益菌(活性乳酸菌,双歧杆菌,芽孢杆菌),复合酶,螯合肽,脱霉剂等,作为饲料进入畜禽体内后,能迅速繁殖,一方面,投入菌种的代谢物中和肠内毒素抑制了其它有害菌丛的生长,另一方面,其在宿主体内形成了正常微生物菌群,为宿主合成主要的维生素,提供营养和阻止致病菌的入侵。
发明内容
本发明目的是提供一种肉兔防病、促生长的饲料添加剂及其制备方法,该一种肉兔防病、促生长的饲料添加剂具有补气健脾、消食开胃、强壮保健的功效,能有效地提高肉兔防病、促生长、增重的作用效果。本发明一种用于兔防治球虫病的饲料添加剂制备简单、效果显著,安全、无副作用,适合兔养殖人员规模推广应用。
本发明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一种肉兔防病、促生长的饲料添加剂,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组成:黄芪30-50份、松针粉30-50份、何首乌20-25份、苍术20-25份、陈皮12-18份、山楂12-18份、麦芽10-15份、鸡内金15-20份、板蓝根15-20份、大青叶10-15份、麦饭石10-15份、甘草5-9份。
进一步地,所述的一种肉兔防病、促生长的饲料添加剂,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组成:黄芪30份、松针粉30份、何首乌20份、苍术20份、陈皮12份、山楂12份、麦芽10份、鸡内金15份、板蓝根15份、大青叶10份、麦饭石10份、甘草5份。
进一步地,所述的一种肉兔防病、促生长的饲料添加剂,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组成:黄芪50份、松针粉50份、何首乌25份、苍术25份、陈皮18份、山楂18份、麦芽15份、鸡内金20份、板蓝根20份、大青叶15份、麦饭石15份、甘草9份。
进一步地,所述的一种肉兔防病、促生长的饲料添加剂,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组成:黄芪40份、松针粉40份、何首乌22份、苍术22份、陈皮16份、山楂16份、麦芽12份、鸡内金18份、板蓝根18份、大青叶12份、麦饭石12份、甘草6份。
进一步地,所述的一种肉兔防病、促生长的饲料添加剂,其制备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S10、称取所需各种物料;
S11、按要求处理步骤1所得的各种物料包括蜜炙、中火煨、酒炒和炒熟;
S12、混合步骤S11所得的物料并粉碎成100-200目的粉末;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李大聪,未经李大聪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810260849.0/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