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信息显示方法及移动终端有效
| 申请号: | 201810252200.4 | 申请日: | 2018-03-26 |
| 公开(公告)号: | CN108509037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4-02 |
| 发明(设计)人: | 刘林瑞;代祥 | 申请(专利权)人: | 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6F3/01 | 分类号: | G06F3/01;G06F3/0484;G06F1/3234;G06K9/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银龙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43 | 代理人: | 许静;黄灿 |
| 地址: | 523860 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信息 显示 方法 移动 终端 | ||
1.一种信息显示方法,应用于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包括:
若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处于熄灭状态,则通过摄像头采集图像;
若所述图像中存在人脸图像,则获取所述人脸图像中的眼睛图像特征;
根据所述眼睛图像特征,判断用户的视线是否朝向所述屏幕;
若所述用户的视线朝向所述屏幕,则在所述屏幕显示预设内容;
所述根据所述眼睛图像特征,判断用户的视线是否朝向所述屏幕的步骤,包括:
获取所述眼睛图像特征的眼球距离参数,其中,所述眼球距离参数包括:所述眼睛图像特征的眼球中心到眼角的水平距离值,所述眼球中心到所述眼睛图像特征的眼眶顶点的垂直距离值,所述眼眶顶点为上眼眶的顶点和/或下眼眶的顶点;
根据所述眼球距离参数,判断用户的视线是否朝向所述屏幕;
所述若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处于熄灭状态,则通过摄像头采集图像的步骤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若所述图像中存在人脸图像,则从所述人脸图像中识别人脸姿态;
所述根据所述眼球距离参数,判断用户的视线是否朝向所述屏幕的步骤,包括:
根据所述眼球距离参数和所述人脸姿态,判断用户的视线是否朝向所述屏幕。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水平距离值包括所述眼球中心到所述眼睛图像特征的第一侧眼角的第一水平距离值,所述眼球中心到所述眼睛图像特征的第二侧眼角的第二水平距离值,所述根据所述眼球距离参数和所述人脸姿态,判断用户的视线是否朝向所述屏幕的步骤,包括:
若所述人脸姿态为正面姿态,所述第一水平距离值大于第一距离阈值,以及所述第二水平距离值大于第二距离阈值,则确定所述用户的视线朝向所述屏幕,其中,所述人脸图像在所述正面姿态下,所述人脸图像的第一侧人脸图像面积和第二侧人脸图像面积之差小于第一预设面积阈值;
若所述人脸姿态为第一侧脸姿态,且所述第一水平距离值小于所述第一距离阈值,则确定所述用户的视线朝向所述屏幕,在所述第一侧脸姿态下,所述人脸图像的第一侧人脸图像面积比第二侧人脸图像面积大,且所述第一侧人脸图像面积和所述第二侧人脸图像面积之差大于第二预设面积阈值;
若所述人脸姿态为第二侧脸姿态,且所述第二水平距离值小于所述第一距离阈值,则确定所述用户的视线朝向所述屏幕,在所述第二侧脸姿态下,所述人脸图像的第二侧人脸图像面积比第一侧人脸图像面积大,且所述第二侧人脸图像面积和第一侧人脸图像面积之差大于所述第二预设面积阈值;
所述垂直距离值包括所述眼球中心到所述上眼眶的顶点的第一垂直距离值,所述眼球中心到所述下眼眶的顶点的第二垂直距离值,所述根据所述眼球距离参数和所述人脸姿态,判断用户的视线是否朝向所述屏幕的步骤,包括:
若所述人脸姿态为仰视姿态,且所述第一垂直距离值小于第三距离阈值,则确定所述用户的视线朝向所述屏幕;
若所述人脸姿态为俯视姿态,且所述第二垂直距离值小于所述第三距离阈值,则确定所述用户的视线朝向所述屏幕。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若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处于熄灭状态,则通过摄像头采集图像的步骤,包括:
若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处于熄灭状态,则通过距离传感器进行检测;
若在以所述移动终端为中心的预设距离范围内检测到存在物体,则通过摄像头采集图像。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未经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810252200.4/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信息记录介质、信息记录方法、信息记录设备、信息再现方法和信息再现设备
- 信息记录装置、信息记录方法、信息记录介质、信息复制装置和信息复制方法
- 信息记录装置、信息再现装置、信息记录方法、信息再现方法、信息记录程序、信息再现程序、以及信息记录介质
- 信息记录装置、信息再现装置、信息记录方法、信息再现方法、信息记录程序、信息再现程序、以及信息记录介质
- 信息记录设备、信息重放设备、信息记录方法、信息重放方法、以及信息记录介质
- 信息存储介质、信息记录方法、信息重放方法、信息记录设备、以及信息重放设备
- 信息存储介质、信息记录方法、信息回放方法、信息记录设备和信息回放设备
- 信息记录介质、信息记录方法、信息记录装置、信息再现方法和信息再现装置
- 信息终端,信息终端的信息呈现方法和信息呈现程序
- 信息创建、信息发送方法及信息创建、信息发送装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