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子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810251800.9 | 申请日: | 2018-03-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8430177B | 公开(公告)日: | 2020-05-08 |
发明(设计)人: | 姚坤 | 申请(专利权)人: | 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5K5/00 | 分类号: | H05K5/00;H05K5/02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威世博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4280 | 代理人: | 贾凤涛 |
地址: | 523860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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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子 装置 | ||
本申请公开了一种电子装置,包括:壳体;边框支架,与所述壳体卡扣连接,且所述边框支架围设所述壳体一周设置;后盖,与所述边框支架连接,并盖设在所述壳体上。本申请中的电子装置设有壳体和后盖,并围绕壳体一周设置了边框支架,边框支架与壳体采用卡扣结构而非胶装。也就说边框支架与壳体在组装的过程中是利用外力将边框支架以及壳体卡扣连接起来,因此在电子装置需要拆卸的时候,只需要给予边框支架或者壳体一与组装时相反的作用力即可完成拆装,省时省力。
技术领域
本申请涉及电子设备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电子装置。
背景技术
手机、Ipad等电子装置大多采用全金属纳米注塑中框加电池盖的拆件结构,电池盖跟中框采用周圈泡棉胶加四角点胶固定,工厂组装以及售后维修时拆装不方便,并且全金属纳米注塑中框为全CNC成型,加工时间长,成本较高。
发明内容
本申请提供一种电子装置,能够解决电子装置在工厂组装以及售后维修时拆装不方便的问题。
本申请采用的一个技术方案是:提供一种电子装置,包括:
壳体;
边框支架,与所述壳体卡扣连接,且所述边框支架围设所述壳体一周设置;
后盖,与所述边框支架连接,并盖设在所述壳体上。
本申请中的电子装置设有壳体和后盖,并围绕壳体一周设置了边框支架,边框支架与壳体采用卡扣结构而非胶装。也就说边框支架与壳体在组装的过程中是利用外力将边框支架以及壳体卡扣连接起来,因此在电子装置需要拆卸的时候,只需要给予边框支架或者壳体一与组装时相反的作用力即可完成拆装,省时省力。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申请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申请电子装置一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如图1所示的电子装置的分解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申请一实施例中沿如图1所示A-A方向的剖面结构示意图;
图4是如图3中a圈内的结构放大示意图;
图5是本申请另一实施例中沿如图1所示A-A方向的剖面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申请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申请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可以理解的是,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用于解释本申请,而非对本申请的限定。另外还需要说明的是,为了便于描述,附图中仅示出了与本申请相关的部分而非全部结构。基于本申请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申请保护的范围。
本申请中的术语“第一”、“第二”、“第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第三”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本申请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至少两个,例如两个,三个等,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本申请实施例中所有方向性指示(诸如上、下、左、右、前、后……)仅用于解释在某一特定姿态(如附图所示)下各部件之间的相对位置关系、运动情况等,如果该特定姿态发生改变时,则该方向性指示也相应地随之改变。此外,术语“包括”和“具有”以及它们任何变形,意图在于覆盖不排他的包含。例如包含了一系列步骤或单元的过程、方法、系统、产品或设备没有限定于已列出的步骤或单元,而是可选地还包括没有列出的步骤或单元,或可选地还包括对于这些过程、方法、产品或设备固有的其它步骤或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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