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移动终端的操作方法及移动终端在审
申请号: | 201810239103.1 | 申请日: | 2018-03-22 |
公开(公告)号: | CN108540654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9-14 |
发明(设计)人: | 李涛 | 申请(专利权)人: | 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M1/725 | 分类号: | H04M1/725;G06F21/32;G06F9/46 |
代理公司: | 北京银龙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43 | 代理人: | 许静;安利霞 |
地址: | 523860 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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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预定用户 移动终端 目标对象执行 预定操作 移动终端执行 用户操作 获知 记录 提示 冲突 保证 | ||
1.一种移动终端的操作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在移动终端执行用户操作时,确定对所述移动终端执行操作的操作者;
在所述操作者为非预定用户时,记录所述操作者对目标对象执行的预定操作,其中所述非预定用户为预定用户之外的其他用户;
在所述操作者为所述预定用户时,提示记录的所述非预定用户对所述目标对象执行的预定操作。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终端的操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目标对象包括:应用程序、文本数据、音频数据、视频数据和图像数据的其中之一;
所述预定操作包括:对所述目标对象进行删除的操作、对所述目标对象进行移动的操作、在所述移动终端中增加所述目标对象的操作的其中之一。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终端的操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在移动终端执行用户操作时,确定对所述移动终端执行操作的操作者的步骤,包括:
在移动终端执行用户操作时,获取所述移动终端的摄像头所采集的图像信息;
根据所述图像信息,确定对所述移动终端执行操作的操作者。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移动终端的操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图像信息,确定对所述移动终端执行操作的操作者的步骤,包括:
识别所述图像信息中的人脸图像信息;
若识别得到的人脸图像信息与预定的人脸图像信息相匹配,则确定对所述移动终端执行操作的操作者为预定用户;
若未识别到人脸图像信息,或者识别得到的人脸图像信息与预定的人脸图像信息不匹配,则确定对所述移动终端执行操作的操作者为非预定用户。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终端的操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提示记录的所述非预定用户对所述目标对象执行的预定操作的步骤,包括:
根据预定的提示方式,提示记录的所述非预定用户对所述目标对象执行的预定操作;
其中,所述预定的提示方式包括:响铃提示、震动提示、以目标显示方式显示操作后的目标对象,以及显示所述非预定用户对所述目标对象执行预定操作的操作信息中的至少一个。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终端的操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预定操作为对目标对象进行删除的操作;
所述记录所述操作者对目标对象执行的预定操作的步骤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根据对目标对象进行删除的操作,对所述目标对象进行备份,得到备份文件,并删除所述目标对象;
所述提示记录的所述非预定用户对所述目标对象执行的预定操作的步骤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在获取到恢复操作时,根据所述备份文件,恢复被删除的所述目标对象。
7.一种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包括:
确定模块,用于在移动终端执行用户操作时,确定对所述移动终端执行操作的操作者;
记录模块,用于在所述操作者为非预定用户时,记录所述操作者对目标对象执行的预定操作,其中所述非预定用户为预定用户之外的其他用户;
提示模块,用于在所述操作者为所述预定用户时,提示记录的所述非预定用户对所述目标对象执行的预定操作。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目标对象包括:应用程序、文本数据、音频数据、视频数据和图像数据的其中之一;
所述预定操作包括:对所述目标对象进行删除的操作、对所述目标对象进行移动的操作、在所述移动终端中增加所述目标对象的操作的其中之一。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确定模块包括:
获取子模块,用于在移动终端执行用户操作时,获取所述移动终端的摄像头所采集的图像信息;
确定子模块,用于根据所述图像信息,确定对所述移动终端执行操作的操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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