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投影仪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810209136.1 | 申请日: | 2018-03-14 |
公开(公告)号: | CN108632586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4-20 |
发明(设计)人: | 大谷信 | 申请(专利权)人: | 精工爱普生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4N9/31 | 分类号: | H04N9/31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李辉;邓毅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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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投影仪 系统 | ||
1.一种投影仪系统,其具有:
投影仪主体部,其投射图像光;
第1摄像部、第2摄像部、第3摄像部和第4摄像部,它们能够在来自所述投影仪主体部的图像光的投影区域中拍摄摄像范围不同的2组视差图像,
所述第1摄像部配置于在与所述投影仪主体部的投射方向垂直的第1方向上与所述投影仪主体部的投射光轴分离的位置处,
所述第2摄像部配置于在作为与所述第1方向相反的方向的第2方向上与所述投射光轴分离的位置处,
所述第1摄像部和所述第2摄像部距来自所述投影仪主体部的图像光的投影区域的距离不同,
所述第1摄像部和所述第2摄像部拍摄1组视差图像,
所述第3摄像部配置于在所述第2方向上与所述投射光轴分离的位置处,
所述第4摄像部配置于在所述第1方向上与所述投射光轴分离的位置处,
所述第3摄像部和所述第4摄像部距来自所述投影仪主体部的图像光的投影区域的距离不同,
所述第1摄像部~第4摄像部配置于收纳所述投影仪主体部的壳体,所述第3摄像部和所述第4摄像部配置在所述壳体中的与所述第1摄像部以及所述第2摄像部不同的对角位置处,
所述第3摄像部和所述第4摄像部拍摄与由所述第1摄像部和所述第2摄像部拍摄的1组视差图像不同的1组视差图像。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投影仪系统,其中,
所述第1摄像部~第4摄像部配置在所述壳体的四个角处。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投影仪系统,其中,
所述第1摄像部和所述第3摄像部配置于比所述第2摄像部和所述第4摄像部更接近投影区域的一侧。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投影仪系统,其中,
所述第1摄像部~第4摄像部以规定角度范围内的倾斜角倾斜,
所述第1摄像部的倾斜角大于所述第2摄像部的倾斜角,
所述第3摄像部的倾斜角大于所述第4摄像部的倾斜角。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投影仪系统,其中,
所述第1摄像部和所述第3摄像部距来自所述投影仪主体部的图像光的投影区域的距离相等。
6.根据权利要求1~4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投影仪系统,其中,
所述第2摄像部和所述第4摄像部距来自所述投影仪主体部的图像光的投影区域的距离相等。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投影仪系统,其中,
所述第1摄像部和第2摄像部配置在所述壳体的四个角的对角位置处,
所述第3摄像部和第4摄像部配置在所述壳体的四个角中的、与所述第1摄像部以及第2摄像部不同的对角位置处。
8.根据权利要求1~4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投影仪系统,其中,
所述第1摄像部和第2摄像部拍摄来自所述投影仪主体部的图像光的投影区域中的至少一半区域,
所述第3摄像部和第4摄像部拍摄来自所述投影仪主体部的图像光的投影区域中的、包含未被所述第1摄像部和第2摄像部拍摄的剩余区域的至少一半区域。
9.根据权利要求1~4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投影仪系统,其中,
所述第1摄像部和第2摄像部拍摄图像光的投影区域中的、包含所述第1方向和所述第2方向中的一个方向侧的端的区域的至少一半区域,
所述第3摄像部和第4摄像部拍摄图像光的投影区域中的、包含所述第1方向和所述第2方向中的另一个方向侧的端的区域的至少一半区域。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投影仪系统,其中,
所述投影仪主体部倾斜投射图像光。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投影仪系统,其中,
所述第1摄像部~第4摄像部分别与拍摄来自所述投影仪主体部的图像光的投影区域的范围对应地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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