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矿地冲突型城市国土空间立体优化开发的调控模型在审
| 申请号: | 201810190171.3 | 申请日: | 2018-03-07 |
| 公开(公告)号: | CN108595747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9-28 |
| 发明(设计)人: | 李效顺;蒋冬梅;卞正富;汪云甲;张川;夏嘉南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矿业大学;云南农业大学 |
| 主分类号: | G06F17/50 | 分类号: | G06F17/50;G06Q50/00 |
| 代理公司: | 南京苏高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32204 | 代理人: | 柏尚春 |
| 地址: | 221116 江苏省徐***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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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立体空间 冲突 地下矿产资源 调控模型 空间立体 土地资源 储量 优化 模型框架 统一模型 综合效益 调控 土地利用 开发 均衡 测算 地下 化解 建设 矛盾 分析 | ||
1.一种矿地冲突型城市国土空间立体优化开发的调控模型,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
步骤一:构建矿地冲突型城市国土空间立体优化开发模型,具体如下:
1)计算单位面积地下矿产资源储量效益价值MP储量:
MP储量=P×m
其中,MP储量为单位面积地下矿产资源储量效益价值;P为矿产资源单价;m为单位面积地下矿产资源储量;
2)计算单位面积地下矿产资源毛效益价值MP毛:
MP毛=a×m
其中,MP毛为单位面积地下矿产资源毛效益价值;a为矿产资源单位毛效益均价;
3)计算单位面积地下矿产资源净效益价值MP净:
其中,MP净为单位面积地下矿产资源净效益价值;MP毛为单位面积地下矿产资源毛效益价值;S为矿地冲突区或压覆区在城市行政辖区范围内的总面积;M为矿地冲突区或压覆区地质环境治理总费用。
4)提取地价等值线,并获取每一个地价等值线的地上土地资源综合利用价值CP;
步骤二:矿地冲突型城市国土空间立体优化开发边界确定:
1)计算禁采-建设边界的地上土地资源综合利用价值CP1:
CP1=MP储量
其中,CP1为禁采-建设边界单位面积地上土地资源综合利用价值;MP储量为单位面积地下矿产资源储量效益价值;当步骤一中第4)步所提取的某一地价等值线的地上土地资源综合利用价值CP与CP1即MP储量相等时,该地价等值线对应的即为禁采-建设边界;
2)计算缓采-可建边界的地上土地资源综合利用价值CP2:
CP2=MP毛=MP储量-Pc
其中,MP毛为单位面积地下矿产资源毛效益价值;MP储量为单位面积地下矿产资源储量效益价值;Pc为单位面积地下矿产开发资本投入成本;当步骤一中第4)步所提取的某一地价等值线的地上土地资源综合利用价值CP与CP2即MP毛相等时,该地价等值线对应的即为缓采-可建边界;
3)计算可采-扩展边界的地上土地资源综合利用价值CP3:
CP3=MP净=MP储量-Pc-Pe
MP净为单位面积地下矿产资源净效益价值;MP储量为单位面积地下矿产资源储量效益价值;Pc为单位面积地下矿产开发资本投入成本;Pe为单位面积地下矿产开采环保治理投入成本价值;当步骤一中第4)步所提取的某一地价等值线的地上土地资源综合利用价值CP与CP3即MP净相等时,该地价等值线对应的即为可采-扩展边界。
步骤三:基于步骤二进行矿地冲突型城市国土空间立体优化开发分区;
1)禁采建成区划分:为距离市中心O点到禁采-建设边界的区域,该区域内地上土地资源综合利用价值CP满足如下条件:
CP>MP储量
2)限采可建区划分:为禁采-建设边界至缓采-可建边界的区域,该区域内地上土地资源综合利用价值CP满足如下条件:
MP储量>CP>MP毛
3)缓采有条件建设区划分:为缓采-可建边界到可采-扩展边界的区域,该区域内地上土地资源综合利用价值CP满足如下条件:
MP毛>CP>MP净
4)可采禁建区划分:缓采有条件建设区外的区域,该区域内地上土地资源综合利用价值CP满足如下条件:
MP净>CP
至此可通过上述国土空间区域划分进行相应的地下开采或地上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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