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人脸识别快速取件智能柜在审
申请号: | 201810185117.X | 申请日: | 2018-03-06 |
公开(公告)号: | CN108447190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8-24 |
发明(设计)人: | 曾俊健;吴周;王力;李凤婷;杨亮;刘勇;戴志坚;罗振成;李伟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广州市分公司 |
主分类号: | G07F17/12 | 分类号: | G07F17/12 |
代理公司: | 广州三环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麦小婵;郝传鑫 |
地址: | 510000 广东省广州***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快递 取件 人脸识别 用户档案 绑定 柜口 人脸摄像机 存储模块 读取模块 智能柜 处理器 存取 人脸图像信息 证件 身份证读取 身份证信息 订单控制 存储 查询 安全 | ||
1.一种人脸识别快速取件智能柜,其特征在于,包括:存取快递柜、识别模块、存储模块、证件读取模块、人脸摄像机和处理器;
其中,所述识别模块、存储模块、证件读取模块、人脸摄像机和处理器设置在所述存取快递柜内;
所述人脸摄像机用于采集用户的人脸图像信息;
所述证件读取模块用于读取用户的身份证信息;
所述存储模块用于存储用户档案;每个用户档案记载了该用户的人脸图像信息和身份证信息;
所述处理器用于根据接收的快递订单,控制存取快递柜打开未绑定的柜口,并将所述未绑定的柜口与所述快递订单中的用户档案绑定;
所述识别模块用于根据所述采集的人脸图像信息和所述读取的身份证信息,判断所述存储模块中是否存储有相应的用户档案,如果是,则在所述用户档案与第一柜口绑定时,控制所述存取快递柜打开所述第一柜口,以供用户完成取件;否则,为用户建立用户档案。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人脸识别快速取件智能柜,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器还用于在所述第一柜口打开,以供用户完成取件后,解除所述第一柜口的绑定关系。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人脸识别快速取件智能柜,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器用于根据接收的快递订单,控制存取快递柜打开未绑定的柜口,并将所述未绑定的柜口与所述快递订单中的用户档案绑定,具体为:
所述快递订单存储有接收人的第一用户档案;
当所述存储模块存储有所述第一用户档案时,将所述未绑定的柜口与存储的第一用户档案进行绑定;
当所述存储模块没有存储所述第一用户档案时,将所述第一用户档案存储到所述存储模块,并将所述未绑定的柜口与存储的第一用户档案进行绑定。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人脸识别快速取件智能柜,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灯光调节模块;
所述灯光调节模块设置在所述存取快递柜上,用于在所述人脸摄像机采集用户的人脸图像信息时,调节光照度。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人脸识别快速取件智能柜,其特征在于,所述用户档案还包含用户的手机号;
所述处理器还用于在所述未绑定的柜口与所述快递订单中的用户档案绑定后,查询所述快递订单中的用户档案,获得第一手机号,向所述第一手机号发送通知信息,以提醒用户到快递存取柜取件。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广州市分公司,未经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广州市分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810185117.X/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药品自取系统
- 下一篇:智能快递桶及智能快递桶的使用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