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机动车大灯的光模块有效
申请号: | 201810166491.5 | 申请日: | 2018-02-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8692274B | 公开(公告)日: | 2021-10-01 |
发明(设计)人: | B.雷辛格;B.佩特鲁;A.莫塞;F.鲍尔 | 申请(专利权)人: | ZKW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S41/25 | 分类号: | F21S41/25;F21V5/04;F21W102/13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吴强;李建新 |
地址: | 奥地利韦***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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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机动车 大灯 模块 | ||
本发明涉及用于机动车大灯的光模块,包括至少一个光源,待成像的对象,透镜,所述透镜具有光学的轴线和至少两个折射光的面,其中,折射光的第一面面向所述待成像的对象并且折射光的第二面对置于所述折射光的第一面并且具有至少两个不同地构造的区域,其中,第一区域具有非球形的形状,在中央布置在所述折射光的第二面处,所述待成像的对象布置在所述透镜的第一部分的对象焦平面中,所述透镜的第一部分包括所述折射光的第二面的第一区域和所述折射光的第一面,所述透镜的第一部分的图像焦平面处于无穷,其中,所述折射光的第二面的至少一个第二区域具有自由形状的、与所述第一区域的非球形的形状有所偏差的伸延。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用于机动车大灯的光模块,所述光模块包括
至少一个光源,
待成像的对象,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光源设立成产生光,利用所述光(直接或间接)照明所述待成像的对象,以及
透镜,所述透镜具有光学的轴线和至少两个折射光的面,其中,折射光的第一面面向所述待成像的对象并且例如构造成平的,并且折射光的第二面对置于所述折射光的第一面并且具有至少两个不同地构造的、优选地不重叠的区域,其中,第一区域具有非球形的形状,在中央布置在所述折射光的第二面处并且优选地构造成关于光学轴线旋转对称,其中,所述待成像的对象布置在所述透镜的第一部分的对象焦平面(Objektbrennebene)中,其中,所述透镜的第一部分包括所述第一区域和所述折射光的第一面,其中,所述透镜的第一部分的图像焦平面(Bildbrennebene)处于无穷,也就是说,每个通过对象焦点(在对象焦平面与光学的轴线之间的交点)伸延的、通过透镜的折射光的第一面进入到透镜中的以及通过透镜的折射光的第二面的第一区域离开的光射线平行于透镜的光学的轴线传播。
此外本发明涉及带有至少一个这种光模块的机动车大灯。
此外本发明涉及带有至少一个这种机动车大灯的机动车。
背景技术
在现代的机动车制造中特别地在机动车大灯中使用由轻的和在制造方面适宜的塑料构成的结构部件。例如,在遮板方面考虑如下材料:带有10000W/m2的(热的)损伤阈的聚碳酸酯(Makrolon,聚碳酸脂树脂)、带有60000W/m2的损伤阈的玻璃纤维增强的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PET-GF30或带有180000W/m2的损伤阈的玻璃纤维增强的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PET-GF35。在超过塑料材料的损伤阈的情况下,塑料材料开始熔化以及变形。在许多由现有技术已知的光模块中、尤其在投影光模块中能够由于透镜的聚焦作用(所述透镜设立成用于将在对象空间中产生的发光图像投影到图像空间中也就是说到光模块之前)在强烈的太阳入射的情况下使得光模块的或机动车大灯的不仅在光模块之外而且在光模块之内光学地相关的结构部件受到损伤。此外,能够还出现表面的损伤,所述表面的损伤破坏对表面性质或品质的顾客方面要求的审美的要求。这种不期望的效果在现有技术中作为“凸透镜效果”已知。在透镜的焦平面中,损伤的风险是最高的,因为在该处发生入射的太阳光的最高的集中。因此在这种危险的部位处得到使用的材料必须非常持久、尤其耐热,以便避免损伤。但恰恰这种凸透镜效果在根据现有技术的光模块中不是罕见地被观察到,在其中由于塑料的熔化和/或变形例如使得遮板丢失其光学的性质。由此能够使得放射的光分布失真。因此,能够发生的是,光分布不再满足法律规定。例如如果这种塑料遮板使用在用于在近光分布中产生明暗边界的光模块中,则所述遮板定位在透镜的对象侧的焦平面即对象焦平面中。在关于光模块的光学的轴线的例如0°至10°、以及尤其接近0°的太阳高度的情况下能够在此恰好在遮板的或射线遮板的光学地起作用的缘边的设置成用于构造明暗边界的非对称坡度的区域的区域中发生非常高的功率峰值(照明强度的高的值)。如果由于凸透镜效果使得塑料遮板的光学地起作用的缘边的、尤其其设置成用于构造近光分布的明暗边界的非对称坡度的区域的形状发生变化,则当近光分布、例如明暗边界的非对称坡度不再满足法律规定时,光模块可能必须进行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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