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提供海外金融交易服务的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810162564.3 | 申请日: | 2018-02-26 |
公开(公告)号: | CN110084696A | 公开(公告)日: | 2019-08-02 |
发明(设计)人: | 姜荣哲;李秉烈;韩准成 | 申请(专利权)人: | 韩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40/04 | 分类号: | G06Q40/04;G06Q20/10;G06Q20/38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1100 | 代理人: | 金红莲;钱慰民 |
地址: | 韩国*** | 国省代码: | 韩国;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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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金融交易服务 金融机构 手续费信息 汇率信息 提供单元 终端 链接 金融交易 账户信息 便利性 交易 关联 | ||
公开一种提供海外金融交易服务的系统。本系统包括:一个海外金融交易服务装置,其包括与提供交易国汇率信息的金融机构链接的汇率信息提供单元,及链接交易国金融机构,提供金融交易服务所需手续费信息的手续费信息提供单元;一个收款终端;以及一个汇款终端,其在不指定与所述收款终端相关联的金融机构的账户信息的情况下,请求所述海外金融交易服务装置办理汇款。通过提供本系统,可提高用户的便利性。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提供海外金融交易服务的方法及应用该方法的系统。
背景技术
从海外金融交易的现有海外汇款流程(例如从韩国汇到菲律宾)来看,是汇款人指定韩元(KRW)账户中的汇款额后,请求汇款金融机构办理汇款。汇款金融机构计算当前时刻的汇率和汇款金融机构的手续费后,从汇款人的韩元账户中提取相应金额的同时,向收款金融机构发送以美元办理汇款支付的指示电传。然后,收款金融机构就会以美元汇款到收款人账户中。
如收款人请求收款金融机构将应收款兑换成比索(PHP),那么,收款金融机构基于当前的汇率信息和手续费信息,从美元汇款额中扣除一定费用后,再将其存入收款人的比索收款账户中。
如上所述,在传统的海外金融交易服务中,汇款人需指定收款人的账户办理汇款,如汇款时无法以收款国的货币金额来确定应收款,在确认收款人的汇款明细时则会耗时多日,还存在很难在金融机构非营业时间内办理汇款的问题。
因此,就需要一种能够改善这种情况的海外金融交易服务。
另外,所提及的上述信息仅用以帮助理解本发明的背景(background)信息。有关上述内容中的任何一项是否适用于本发明的现有技术,并未做出任何决定,也未提出任何主张。
先行技术文献
专利文献
韩国公开专利公报第10-2006-0079290号(公开日期:2006.7.6)
发明内容
技术问题
本发明是为解决上述问题研究得出的,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提出一种提供海外金融交易服务的系统,即使汇款人未指定收款人的收款账户,亦可办理汇款。
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提出一种使用移动终端提供海外金融交易服务的系统。
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提出一种提供海外金融交易服务的系统,其可在汇款时确定收款金额。
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提出一种提供海外金融交易服务的系统,收款人可在汇款时确认汇款明细。
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提出一种提供海外金融交易服务的系统,其在金融机构非营业时间内亦可使用。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并不限于上述技术问题,通过以下描述,那些未提及的其他技术问题,对本发明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将是显而易见的。
技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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