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头枕有效
| 申请号: | 201810119989.6 | 申请日: | 2018-02-07 |
| 公开(公告)号: | CN108394327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2-09 |
| 发明(设计)人: | R·努斯;G·德林;M·施利夫 | 申请(专利权)人: | 格瑞玛股份公司 |
| 主分类号: | B60N2/806 | 分类号: | B60N2/806 |
| 代理公司: | 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11038 | 代理人: | 吕晨芳 |
| 地址: | 德国乌***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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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头枕 | ||
1.头枕,所述头枕用于座椅,所述头枕包括头贴靠部件(11),所述头贴靠部件能够借助支承装置(13)支承在车辆座椅上,其中,支承装置(13)具有传动装置(18),所述传动装置包括配置给头贴靠部件(11)的第一保持元件(16)以及固定于座椅部件的第二保持元件(17),其中,第一保持元件(16)和第二保持元件(17)通过导杆(19a、19b、20a、20b)相互连接,使得形成至少一个铰链四杆机构(27a、27b),借助所述铰链四杆机构,头贴靠部件(11)能够相对于座椅(15)在朝座椅乘员的头部向前运动的前面的位置和往回运动的后面的位置之间运动,其中,每个铰链四杆机构(27a、27b)具有第一导杆(19a、19b)和第二导杆(20a、20b),其中,每个导杆与第一保持元件(16)并且与第二保持元件(17)形成铰链(G1a、G2a、G3a、G4a、G1b、G2b、G3b、G4b),其中,铰链四杆机构(27a、27b)构成为梯形铰链四杆机构。
2.按照上述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枕,其特征在于,两个在第一保持元件(16)上构成的上面的铰链(G1a、G3a、G1b、G3b)的距离(l1)大于两个在第二保持元件(17)上构成的下面的铰链(G2a、G4a、G2b、G4b)的距离(l2)。
3.按照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头枕,其特征在于,第一保持元件(16)和第二保持元件(17)是第一铰链四杆机构(27a)以及第二铰链四杆机构(27b)的部件。
4.按照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头枕,其特征在于,设置锁止装置(22),借助所述锁止装置,第一保持元件(16)能在前面的位置和后面的位置之间运动时在不同的位置中被锁定。
5.按照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头枕,其特征在于,头贴靠部件(11)利用高度调节装置(14)能够相对于座椅(15)在上面的位置和下面的位置之间运动。
6.按照权利要求5所述的头枕,其特征在于,所述高度调节装置(14)具有至少一个与头贴靠部件(11)连接的支撑杆(12a、12b)和至少一个配置给第一保持元件(16)的导向装置(29),以用于支承和引导所述支撑杆(12a、12b)。
7.按照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头枕,其特征在于,设置锁定装置(25),借助所述锁定装置,头贴靠部件(11)相对于座椅(15)能够被锁定在不同的高度位置中。
8.按照权利要求7所述的头枕,其特征在于,锁定装置(25)具有配置给第一保持元件(16)的锁定机构以及配置给头贴靠部件(11)的锁定机构,其中,各所述锁定机构能够可脱开地置于嵌接中。
9.按照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头枕,其特征在于,所述座椅是车辆座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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