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区块链系统及用于区块链系统的数据处理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810079036.1 | 申请日: | 2018-01-26 |
公开(公告)号: | CN110084068B | 公开(公告)日: | 2023-09-29 |
发明(设计)人: | 郑杰骞 | 申请(专利权)人: | 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21/64 | 分类号: | G06F21/64;G06Q20/38 |
代理公司: | 北京安信方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62 | 代理人: | 蒋冬梅;栗若木 |
地址: | 英属开曼群岛大开***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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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区块 系统 用于 数据处理 方法 | ||
1.一种区块链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监管端以及交易端;所述监管端连接所述交易端;
其中,所述监管端配置为根据所述交易端的标识颁发所述交易端的标识密钥,基于所述交易端的标识密钥执行对交易端隐私数据的操作;所述交易端的标识为账户地址;接收到所述交易端提交的交易请求后,采用秘密共享方式保护交易双方对应的系统标识以及所述交易端的交易递增序号,并将加密结果返回给所述交易端;解密并成功验证接收到的加密信息后,签名发布完整的交易数据;
所述交易端配置为根据所述监管端颁发的所述交易端的标识密钥,执行对本地隐私数据的操作;接收到所述加密结果后,解密确认交易双方的标识,基于所述交易双方的标识密钥分别对交易数额进行同态加密,并签名后向所述监管端提交加密信息;
所述系统还包括:链生成机构,配置为针对所述监管端签名发布的数据,成功验证所述监管端的签名后,添加所述监管端发布的数据到数据链。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交易端包括用户端;
所述交易端隐私数据包括以下至少之一:所述用户端的交易序号、所述用户端对应的系统标识、身份信息以及资产信息;所述用户端对应的系统标识包括所述用户端的标识以及注册时间信息;
所述监管端配置为通过以下至少之一方式基于所述交易端的标识密钥执行对交易端隐私数据的操作:
由所述用户端的标识密钥计算出所述用户端的秘密共享子密钥,基于所述用户端的秘密共享子密钥和所述监管端的秘密共享子密钥,使用秘密共享方式保护所述用户端的交易序号和所述用户端对应的系统标识;
基于所述用户端的标识密钥,使用同态加密方式保护所述用户端的资产信息;
由所述用户端的标识密钥计算出所述用户端的对称加密密钥,基于所述用户端的对称加密密钥,使用对称加密方式保护所述用户端的身份信息;
采用所述监管端的秘密共享子密钥,查看通过秘密共享方式保护的所述用户端的交易序号和对应的系统标识;
采用所述用户端的标识密钥,查看通过同态加密方式保护的所述用户端的资产信息;
由所述用户端的标识密钥计算出所述用户端的对称加密密钥,采用所述用户端的对称加密密钥,查看通过对称加密方式保护的所述用户端的身份信息。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用户端配置为由所述标识密钥计算出所述用户端的秘密共享子密钥和对称加密密钥;基于所述标识密钥、所述用户端的秘密共享子密钥和对称加密密钥中的至少一项,执行对本地隐私数据的操作。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交易端包括:发行机构;所述交易端隐私数据包括以下至少之一:所述发行机构的交易序号、所述发行机构对应的系统标识、资产信息;所述发行机构对应的系统标识包括所述发行机构的标识以及注册时间信息;
所述监管端配置为通过以下至少之一方式基于所述交易端的标识密钥执行对交易端隐私数据的操作:
由所述发行机构的标识密钥计算出所述发行机构的秘密共享子密钥,基于所述发行机构的秘密共享子密钥和所述监管端的秘密共享子密钥,使用秘密共享方式保护所述发行机构的交易序号和所述发行机构对应的系统标识;
基于所述发行机构的标识密钥,使用同态加密方式保护所述发行机构的资产信息;
采用所述监管端的秘密共享子密钥,查看通过秘密共享方式保护的所述发行机构的交易序号和对应的系统标识;
采用所述发行机构的标识密钥,查看通过同态加密方式保护的所述发行机构的资产信息。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监管端配置为通过以下方式根据所述交易端的标识颁发所述交易端的标识密钥:
根据所述交易端的标识,确定所述交易端对应的系统标识;其中,所述系统标识包括所述交易端的标识以及注册时间信息;
根据所述系统标识以及系统主密钥,颁发所述交易端的标识密钥。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监管端配置为成功验证所述交易端提交的注册请求后,给所述交易端颁发标识密钥,并签名发布注册信息;其中,所述注册信息包括基于所述交易端的标识密钥保护的所述交易端隐私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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