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车辆登记的单通道光通信在审
| 申请号: | 201780097298.4 | 申请日: | 2017-11-29 |
| 公开(公告)号: | CN111418165A | 公开(公告)日: | 2020-07-14 |
| 发明(设计)人: | 阿迪蒂亚·辛格;熊伟峰;詹姆斯·卡休 | 申请(专利权)人: | 福特全球技术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4B10/116 | 分类号: | H04B10/116;G06K9/46;B64C39/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立钧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05 | 代理人: | 杨贝贝;臧建明 |
| 地址: | 美国密歇根***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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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车辆 登记 通道 光通信 | ||
描述了与单通道视线(LOS)通信有关的技术和示例。所述LOS通信的发送端涉及对从光发射器发出的光的直接调制。所述LOS通信的接收端涉及接收发出所述光的所述光发射器的视频流,其中所述视频流包括时间上连续的多个视频帧。所述LOS通信的所述接收端还涉及将所述视频流转换成包括多个二进制位的二进制串。所述二进制位中的每一者对应于所述多个视频帧中的相应一个视频帧,并且所述二进制串包含表示所传达的消息的重复二进制模式。所述LOS通信的所述接收端还涉及从所述二进制串中提取所述二进制模式并且然后对所述二进制模式进行解码以获得所述消息。
技术领域
本公开总体上涉及无线数据通信,并且更具体地,涉及应用于载人和无人运输车辆的非组网视线(LOS)通信的单通道光调制。
背景技术
无人机(UAV)的管制取决于UAV的登记,使得可以在任何时间识别UAV的操作者。例如,在没有某种形式的车上登记的情况下,UAV操作者可能会违反联邦航空局(FAA)的规定,并通过简单地遗弃UAV来避免受到惩罚。在没有将车辆与其所有者/操作者相关联或相关的系统的情况下,无法执行UAV法律。
用于识别UAV登记的当前方法具有各种局限性。例如,贴在UAV上的登记标签(类似于车牌或贴在或刻在汽车上的车辆识别号)可以在回收UAV或拥有UAV时帮助识别UAV,但是当UAV在空中时可能很难从远处读取。替代地,可以采用蜂窝式或无线电组网的解决方案。例如,空中UAV可以向附近的基站或者蜂窝式或移动电话/数据网络的无线电应答器发送识别信号用于识别UAV本身,但是当UAV飞过无线电或蜂窝式暗区的区域(诸如,移动电话服务覆盖未达到的偏远地区)时,这将是不可行的。此外,基于无线电的UAV登记可能会遭受电子欺骗,被用作恶意软件的载体,或者在多个UAV在同一区域飞行的情况下导致错误识别。
UAV登记时的重要考虑因素在于,即使在缺乏移动网络服务的区域中,当UAV在人、车辆或设备的视线内时,人、车辆或设备也能够快速识别UAV。具体的示例是识别在美国国家公园飞行的未经授权的UAV,该公园的大部分通常缺乏网络服务。
附图说明
参考以下附图描述本公开的非限制性和非详尽性实施例,其中除非另有指定,否则相同的附图标记在各个附图中指代相同的部分。
图1是描绘其中可利用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的示例性场景的图。
图2是示出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可以利用的编码/解码表的图。
图3是描绘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的通信系统的发送端的示例性过程的流程图。
图4是描绘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的通信系统的接收端的示例性过程的流程图。
图5是描绘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的图4的示例性过程的一部分的示例性过程的流程图。
图6是示出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的图5的示例性过程的一部分的详细信息的图。
图7是示出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的图5的示例性过程的另一部分的详细信息的流程图。
图8是描绘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的图4的示例性过程的另一部分的示例性过程的流程图。
图9是描绘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的示例性运输车辆的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在以下描述中,参考构成其一部分的附图,并且在附图中通过说明的方式来示出可以实践本公开的具体示例性实施例。充分详细地描述这些实施例以使得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践本文所公开的概念,并且应理解,在不脱离本公开的范围的情况下,可以对各种所公开的实施例进行修改并可以利用其他实施例。因此,以下详细描述不应被视为具有限制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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