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次性吸收性物品有效
申请号: | 201780084575.8 | 申请日: | 2017-12-19 |
公开(公告)号: | CN110234305B | 公开(公告)日: | 2020-06-23 |
发明(设计)人: | 深山拓也;坂口智 | 申请(专利权)人: | 尤妮佳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F13/514 | 分类号: | A61F13/514;A61F13/494;A61F13/511;A61F13/513;A61F13/515 |
代理公司: | 北京林达刘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77 | 代理人: | 刘新宇;张会华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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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次性 吸收性 物品 | ||
1.一种一次性吸收性物品,其具有:
相互正交的前后方向和宽度方向;
厚度方向,其向穿着者的肌肤相对面侧和非肌肤相对面侧延伸;
吸收要素;
透液性的表面片,其配置于比所述吸收要素靠所述肌肤相对面侧的位置;以及
防漏片,其配置于比所述吸收要素靠所述厚度方向的外侧的位置和比所述吸收要素靠所述宽度方向的外侧的位置中的至少任一者,
该一次性吸收性物品的特征在于,
所述防漏片具有由纤维的平均直径是0.5μm~10μm的无纺布构成的憎水层,
所述憎水层具有在所述纤维的表面附着有微粒组的憎水区域,
所述微粒组具有:第1微粒,其平均粒径是1μm~20μm;以及第2微粒,其附着于所述第1微粒上,且平均粒径是5nm~100nm。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次性吸收性物品,其中,
所述防漏片具有配置于比所述憎水层靠所述厚度方向的外侧的位置的保护层,
所述保护层由纤维的平均直径是10μm以上的无纺布构成。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次性吸收性物品,其中,
所述憎水区域的至少一部分配置于在所述厚度方向上将所述憎水层三等分而位于所述厚度方向的中央的中央区域。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次性吸收性物品,其中,
在所述表面片和配置于比所述吸收要素靠非肌肤相对面侧的背面片中的至少任一者设有凹凸区域,该凹凸区域具有向所述肌肤相对面侧突出的凸部和设于所述凸部之间的凹部,
所述凹凸区域在所述厚度方向上与所述憎水区域重叠地配置。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次性吸收性物品,其中,
设有所述凹凸区域的所述表面片和所述背面片以非连续的方式与所述防漏片接合。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次性吸收性物品,其中,
所述憎水区域在比所述吸收要素靠所述非肌肤相对面侧的位置处以覆盖所述吸收要素的整个区域的方式配置。
7.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次性吸收性物品,其中,
所述憎水区域在比所述吸收要素靠所述非肌肤相对面侧的位置处以覆盖吸收要素的位于比所述一次性吸收性物品的所述前后方向的中心靠后侧的位置的部分的方式配置。
8.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次性吸收性物品,其中,
在所述表面片设有与周围的区域相比排泄物向吸收要素侧的引入性较高的引入区域,
所述引入区域在所述厚度方向上与所述憎水区域重叠地配置。
9.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次性吸收性物品,其中,
所述保护层具有所述微粒组,所述憎水层的所述微粒组的克重比所述保护层的所述微粒组的克重高。
10.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次性吸收性物品,其中,
所述憎水层中的所述纤维的纤维间距离是50μm以下。
11.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次性吸收性物品,其中,
所述憎水层相对于水和油的接触角比135°大。
12.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次性吸收性物品,其中,
所述憎水层的表面张力是30mN/m以下。
1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次性吸收性物品,其中,
所述防漏片构成立体褶裥和腿部褶裥中的至少任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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