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口腔护理组合物有效
申请号: | 201780064374.1 | 申请日: | 2017-10-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9890350B | 公开(公告)日: | 2023-04-04 |
发明(设计)人: | 李小科;王进防;邢怀勇 | 申请(专利权)人: | 联合利华知识产权控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8/25 | 分类号: | A61K8/25;A61K8/19;A61Q11/00;A61K8/20;A61K8/24;A61K8/36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谭邦会 |
地址: | 荷兰***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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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口腔 护理 组合 | ||
1.口腔护理组合物,其包含:
a)3-80重量%的硅酸钙;
b)可溶性钙源;
c)磷酸盐源;
d)有益剂;和
e)生理学上可接受的载体;
其中所述硅酸钙和所述可溶性钙源以1:3至20:1的重量比存在;并且
其中,所述可溶性钙源是氯化钙、硝酸钙、乙酸钙、乳酸钙、葡萄糖酸钙、甲酸钙、苹果酸钙、丙酸钙、丁酸钙、碳酸氢钙或它们的混合物。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口腔护理组合物,其中,所述可溶性钙源是氯化钙、硝酸钙或它们的混合物。
3.如权利要求1或权利要求2所述的口腔护理组合物,其中,所述硅酸钙的存在量为所述组合物的3-50重量%。
4.如权利要求1或权利要求2所述的口腔护理组合物,其中,所述硅酸钙的存在量为所述组合物的5-30重量%。
5.如权利要求1或权利要求2所述的口腔护理组合物,其中,所述硅酸钙和所述可溶性钙源以1:3至10:1的重量比存在。
6.如权利要求1或权利要求2所述的口腔护理组合物,其中,所述硅酸钙和所述可溶性钙源以1:3至7:1的重量比存在。
7.如权利要求1或权利要求2所述的口腔护理组合物,其中,所述磷酸盐源是磷酸三钠、磷酸二氢钠、磷酸氢二钠、磷酸铵、磷酸氢二铵、磷酸二氢铵、磷酸三钾、磷酸二氢钾、磷酸氢二钾或它们的混合物。
8.如权利要求1或权利要求2所述的口腔护理组合物,其中,所述磷酸盐源是磷酸三钠、磷酸二氢钠或它们的混合物。
9.如权利要求1或权利要求2所述的口腔护理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10:1至1:5的重量比的硅酸钙和磷酸盐源。
10.如权利要求1或权利要求2所述的口腔护理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5:1至1:3的重量比的硅酸钙和磷酸盐源。
11.如权利要求1或权利要求2所述的口腔护理组合物,其中,所述有益剂选自光学试剂、生物矿化剂、抗菌剂、牙龈保健剂、脱敏剂、抗结石剂、保鲜剂或它们的混合物。
12.如权利要求1或权利要求2所述的口腔护理组合物,其中,所述有益剂是包含折射率在1.9至4.0范围内的材料的粒状增白剂。
13.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口腔护理组合物,其中,所述粒状增白剂是复合颗粒。
14.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口腔护理组合物,其中,所述复合颗粒是涂覆有硅酸钙的二氧化钛。
15.如权利要求1或权利要求2所述的口腔护理组合物,其中,所述硅酸钙与所述有益剂的相对重量比为1:10至20:1。
16.如权利要求1或权利要求2所述的口腔护理组合物,其中,所述硅酸钙与所述有益剂的相对重量比为1:5至10:1。
17.如权利要求1或权利要求2所述的口腔护理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还包含沉积助剂,所述沉积助剂选自磷酸二氢钙、半水合硫酸钙、铝酸钙、磷酸一氢钙或它们的混合物。
18.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口腔护理组合物,其中,所述沉积助剂选自磷酸二氢钙。
19.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口腔护理组合物,其中,所述硅酸钙和所述沉积助剂以20:1至1:5的重量比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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