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激光扫描检眼镜在审
申请号: | 201780058103.5 | 申请日: | 2017-09-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9788899A | 公开(公告)日: | 2019-05-21 |
发明(设计)人: | 菅原充;铃木诚;迎秀雄 | 申请(专利权)人: | QD激光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B3/10 | 分类号: | A61B3/10 |
代理公司: | 北京华夏正合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017 | 代理人: | 韩登营;蒋国伟 |
地址: | 日本神***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导引 扫描 镜保持部 受光部 激光 眼底 光源 图像生成部 反射光 射出 激光扫描检眼镜 二维方向 激光扫描 检眼装置 眼底图像 配置 反射 连结 | ||
一种激光扫描检眼装置,其具有光源、扫描部、导引镜、导引镜保持部、受光部和图像生成部,其中:所述光源射出激光;所述扫描部使从光源射出的激光沿二维方向进行扫描;所述导引镜将通过扫描部进行扫描的激光向受检眼的眼底引导;所述导引镜保持部使导引镜相对于受检眼保持一定的位置关系;所述受光部接受在眼底反射的激光的反射光;所述图像生成部根据被受光部接受到的所述反射光来生成眼底图像。导引镜位于连结扫描部与受检眼的眼底的路径上,且被配置在受检眼的前方。扫描部被配置于导引镜保持部。
技术领域
本说明书所公开的技术涉及一种拍摄受检眼的正面图像的激光扫描检眼镜(scanning-type laser microscope:SLO)。
背景技术
在眼科领域中已知有以下激光扫描检眼镜:其在受检眼的眼底上使激光进行二维(二次元)扫描来得到眼底图像(例如,日本发明专利公开公报特开平11-197109号)。
发明内容
包括这种检眼镜在内,在许多眼科装置中为了使受检眼相对于眼部检查或者拍摄用的光学系统保持在规定的位置而设置有使被检者的头部抵接的机构。
然而,由于上述的抵接机构不是将被检者的头部完全固定于装置的结构,因此存在在眼部检查或者拍摄过程中受检眼(被检者的头部)移动的情况。在该情况下,有时未合理有效进行眼部检查或者拍摄而异常结束。
因此,采用能够使眼部检查或者拍摄用的光学系统追随受检眼的移动的位置对准(校准)机构的装置正在增加,但能够追随的范围有限,无法应对超过允许范围的移动。另外,当设置位置对准机构时装置变得复杂,实现小型化时成为问题。
本说明书公开一种能够避免由于受检眼大幅度偏离在装置上设定的基准位置而无法合理有效地完成眼部检查或者拍摄的情况发生,并且不需要位置对准机构就能够实现小型化的激光扫描检眼镜。
本说明书所公开的激光扫描检眼镜具有光源、扫描部、导引镜(guide mirror)、导引镜保持部、受光部和图像生成部,其中,所述光源射出激光;所述扫描部使从光源射出的激光沿二维方向进行扫描;所述导引镜将通过扫描部进行扫描的激光向受检眼的眼底照射;所述导引镜保持部使导引镜相对于受检眼保持一定的位置关系;所述受光部接受在眼底反射的激光的反射光;所述图像生成部根据被受光部接受到的反射光来生成眼底图像。导引镜位于连结扫描部与受检眼的眼底的路径上且被配置在受检眼的前方。扫描部被配置于导引镜保持部。
通过这样构成,能够将向受检眼的眼底照射激光的导引镜相对于受检眼而保持在一定的位置。另外,由于在导引镜保持部配置使激光进行扫描的扫描部,因此,能够使扫描部相对于受检眼保持一定的位置关系。因此,能够防止受检眼大幅度偏离基准位置,且合理有效地进行眼部检查或者拍摄。另外,由于通过导引镜保持部来保持受检眼与扫描部的位置关系,因此,不需要追随受检眼的移动的位置对准机构,能够实现装置的小型化。
另外,在本说明书所公开的激光扫描检眼镜中,也可以为:导引镜保持部具有被固定于被检者的头部的结构。
通过具有这样的结构,导引镜以及扫描部通过反射镜保持部固定于被检者的头部,因此,能够不受被检者的头部移动影响而将受检眼和反射镜以及扫描部的位置关系保持大致一定。
并且,在本说明书所公开的激光扫描检眼镜中,也可以为:导引镜具有自由曲面或者自由曲面与衍射面的合成结构。
通过这样构成,能够通过导引镜,将通过扫描部进行扫描的激光以合适的角度向受检眼照射。
并且,在本说明书所公开的激光扫描检眼镜中,也可以为:光源构成为能够同时或选择性地射出第1激光和第2激光,其中:所述第1激光是指在获取受检眼的眼底图像时使用的具有红外波长(红外波长区域的波长)的激光;所述第2激光是指向受检眼的眼底照射识别图形的具有可见光波长(可见光区域的波长)的激光,所述识别图形是指将残留图像识别作为固视目标而识别的图形。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QD激光公司,未经QD激光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80058103.5/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验光架
- 下一篇:一种头部/眼睛跟踪系统和用于头部/眼睛跟踪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