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改善的颗粒形态的阴极活性材料有效
| 申请号: | 201780057721.8 | 申请日: | 2017-09-20 |
| 公开(公告)号: | CN109715561B | 公开(公告)日: | 2020-09-22 |
| 发明(设计)人: | 戴宏力;吴惠明;王大鹏 | 申请(专利权)人: | 苹果公司 |
| 主分类号: | C01G51/00 | 分类号: | C01G51/00;C01G51/04;C01G53/00;H01M4/485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11256 | 代理人: | 王茂华;郑振 |
| 地址: | 美国加利***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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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改善 颗粒 形态 阴极 活性 材料 | ||
1.一种根据式(II)的化合物:
(v)[Li2MnO3]·(1-v)[LiαCo1-σAlσO2] (II)
其中
0.95≤α≤0.99,
0σ≤0.05,并且
0.01≤v≤0.5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化合物,其中0σ≤0.03。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化合物,其中0σ≤0.02。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化合物,其中0σ≤0.01。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化合物,其中0.01≤v0.10。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化合物,其中0.01≤v0.05。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化合物,其中A1的量为至少900ppm。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化合物,其中A1的量小于或等于2000ppm。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化合物,其中A1的量小于或等于1500ppm。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化合物,其中A1的量小于或等于1000ppm。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化合物,其中A1的量小于或等于700ppm。
12.一种阴极,包括阴极集电器和设置在所述阴极集电器上的阴极活性材料,所述阴极活性材料包含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化合物。
13.一种电池单元,包括:
阳极,所述阳极包括阳极集电器和设置在所述阳极集电器上的阳极活性材料;以及
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阴极。
14.一种便携式电子设备,包括:
由电池组供电的一组部件,所述电池组包括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电池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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