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在难治性霍奇金淋巴瘤中用纳武单抗阻断PD-1在审
| 申请号: | 201780047962.4 | 申请日: | 2017-06-01 |
| 公开(公告)号: | CN109475633A | 公开(公告)日: | 2019-03-15 |
| 发明(设计)人: | B.法萨奇 | 申请(专利权)人: | 百时美施贵宝公司 |
| 主分类号: | A61K39/395 | 分类号: | A61K39/395;C07K16/28;A61K39/00 |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彭昶;黄念 |
| 地址: | 美国新***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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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霍奇金淋巴瘤 单抗 内容提供 抑制肿瘤 复发性 抗体 治疗 | ||
1.一种特异性结合程序化死亡-1受体(PD-1)的单克隆抗体或其抗原-结合部分(抗-PD-1抗体),用于治疗患有源自霍奇金淋巴瘤的肿瘤的受试者的方法,其中给予所述受试者治疗有效量的抗-PD-1抗体,其中所述受试者对在先治疗无响应,所述在先治疗选自(i)自体干细胞疗法,(ii) 本妥昔单抗,以及(i)和(ii)二者。
2.权利要求1的抗-PD-1抗体,其中(i) 在在先治疗后所述受试者未能实现部分反应,(ii) 在在先治疗后所述受试者在完全反应后具有复发,和/或(iii) 在在先治疗后所述受试者在部分反应或稳定的疾病后具有进行性疾病。
3.权利要求1或2的抗-PD-1抗体,其中进一步给予所述受试者多柔比星、长春碱和达卡巴嗪。
4.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的抗-PD-1抗体,其中不给予所述受试者博来霉素。
5.权利要求3或4的抗-PD-1抗体,其中给予多柔比星、长春碱和达卡巴嗪,约每1、2、3或4周一次。
6.权利要求3-5中任一项的抗-PD-1抗体,其中以约10 mg/m2-约40 mg/m2、约10 mg/m2-约30 mg/m2或约20 mg/m2-约30 mg/m2的剂量给予多柔比星;以约0.1 mg/m2-约10 mg/m2、约1 mg/m2-约10 mg/m2或约5 mg/m2-约10 mg/m2的剂量给予长春碱;和/或以约200 mg/m2-约500 mg/m2、约250 mg/m2-约500 mg/m2或约300 mg/m2-约400 mg/m2的剂量给予达卡巴嗪。
7.权利要求3-5中任一项的抗-PD-1抗体,其中以25 mg/m2的剂量给予多柔比星,以6mg/m2的剂量给予长春碱,和以375 mg/m2的剂量给予达卡巴嗪,约每2周一次。
8.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的抗-PD-1抗体,其中(i) 抗-PD-1抗体与纳武单抗交叉竞争结合人PD-1;(ii) 抗-PD-1抗体与纳武单抗结合相同的表位;(iii) 抗-PD-1抗体是纳武单抗;或(iv) 抗-PD-1抗体是派姆单抗。
9.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的抗-PD-1抗体,其中(i) 抗-PD-1抗体以至少约0.1 mg/kg-至少约10.0 mg/kg体重的范围的剂量给予,约每1、2或3周一次;(ii) 抗-PD-1抗体以至少约3 mg/kg体重的剂量给予,约每2周一次;或(iii) 抗-PD-1抗体以统一剂量,任选地至少约200 mg、至少约220 mg、至少约240 mg、至少约260 mg、至少约280 mg、至少约300 mg、至少约320 mg、至少约340 mg、至少约360 mg、至少约380 mg、至少约400 mg、至少约420 mg、至少约440 mg、至少约460 mg、至少约480 mg、至少约500 mg或至少约550 mg给予,每1、2、3或4周约一次。
10.权利要求1-9中任一项的抗-PD-1抗体,其中霍奇金淋巴瘤具有在9p24.1的遗传改变。
11.权利要求1-10中任一项的抗-PD-1抗体,其中霍奇金淋巴瘤表达PD-L1和/或PD-L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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