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超薄液相电致变色装置在审
| 申请号: | 201780047861.7 | 申请日: | 2017-08-03 |
| 公开(公告)号: | CN109564372A | 公开(公告)日: | 2019-04-02 |
| 发明(设计)人: | S·F·弗兰兹;K·L·鲍曼;A·R·海因策尔曼 | 申请(专利权)人: | 金泰克斯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2F1/157 | 分类号: | G02F1/157 |
| 代理公司: | 北京北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85 | 代理人: | 侯婧;钟守期 |
| 地址: | 美国密***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衬底 第一表面 第二表面 透明的 电致变色装置 导电涂层 间隔物体 相对安置 不溶性 电致变色介质 阴极 阳极 密封构件 近侧 腔室 溶剂 室内 | ||
1.一种电致变色装置,其包含:
由基本透明的第一衬底、第二衬底和密封构件限定的腔室;
其中:
所述第一衬底包含第一表面和第二表面,所述第二表面包含第一基本透明的导电涂层并且与所述第一表面相对安置;
所述第二衬底包含有包含导电涂层的第一表面,和与所述第一表面相对安置的第二表面;
所述第一衬底的所述第二表面和所述第二衬底的所述第一表面位于彼此近侧且在其之间具有基本上均匀的间距d;且
0μm<d≤65μm;
包含阴极组分、阳极组分和溶剂的电致变色介质;以及
在所述腔室内的不溶性间隔物体,所述不溶性间隔物体的最大尺寸大于0,但小于或等于d。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致变色装置,其中5μm<d≤40μm。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致变色装置,其中10μm<d≤35μm。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致变色装置,其中30μm<d≤40μm。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致变色装置,其中所述不溶性间隔物体包含无色材料、透明材料或无色和透明材料。
6.根据权利要求1到4中任一项所述的电致变色装置,其中所述不溶性间隔物体包含陶瓷或聚合物。
7.根据权利要求1到6中任一项所述的电致变色装置,其中所述不溶性间隔物体包含玻璃或金属氧化物。
8.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电致变色装置,其中所述不溶性间隔物体对于裸眼是基本透明的。
9.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电致变色装置,其为镜子、建筑窗户、飞行器玻璃窗、透镜或滤波器。
10.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电致变色装置,其中所述阴极化合物、所述阳极化合物或所述阴极化合物和所述阳极化合物两者展现低扩散系数。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电致变色装置,其中低扩散系数为约1×10-6至约4×10-6厘米/秒2。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电致变色装置,其中低扩散系数为约1×10-6至约2×10-6厘米/秒2。
13.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电致变色装置,其中所述阴极化合物包含紫精或茂金属配合物。
1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电致变色装置,其中所述阳极化合物包含茂金属、5,10-二氢吩嗪、吩噻嗪、吩噁嗪、咔唑、三苯二噻嗪或三苯二噁嗪。
1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电致变色装置,其中所述电致变色介质包含至少两种不同的阳极组分。
1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电致变色装置,其中所述间隔物体的折射率紧密匹配所述电致变色介质的折射率。
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电致变色装置,其中所述间隔物体的折射率和所述电致变色介质的折射率相差不超过20%。
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电致变色装置,其中所述间隔物体的折射率和所述电致变色介质的折射率相差小于5%。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金泰克斯公司,未经金泰克斯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80047861.7/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