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青光眼治疗装置和方法有效
| 申请号: | 201780042292.7 | 申请日: | 2017-07-05 |
| 公开(公告)号: | CN109789250B | 公开(公告)日: | 2021-10-22 |
| 发明(设计)人: | J·D·布朗;C·C·普林;R·C·马丁;E·A·科恩 | 申请(专利权)人: | 迈克罗欧普提克斯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61M1/00 | 分类号: | A61M1/00;A61F9/00 |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1100 | 代理人: | 江漪 |
| 地址: | 美国明***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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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青光眼 治疗 装置 方法 | ||
1.一种用于治疗眼睛的装置,所述装置包括:
主体,所述主体具有远端部分和近端部分,所述主体限定内腔,所述内腔在所述远端部分与所述近端部分之间延伸,所述主体具有纵向长度,所述纵向长度足以在所述装置被植入眼睛的巩膜中时提供眼睛的前房与泪膜之间通过所述内腔的流体连通,
所述远端部分限定两个充气腔室,所述两个充气腔室通过薄的柔性壁与所述内腔分开,其中,所述两个充气腔室分别定位在所述内腔的相应的相对侧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内腔的表面包括亲水材料或抗生物污损材料。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亲水材料包括聚乙二醇。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包括在所述远端部分与所述近端部分之间延伸的中间主体部分,并且其中,所述中间主体部分在侧向上比所述远端部分的一些部分更窄。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包括在所述远端部分与所述近端部分之间延伸的中间主体部分,并且其中,所述中间主体部分在侧向上比所述近端部分的一些部分更窄。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包括在所述远端部分与所述近端部分之间延伸的中间主体部分,其中,所述中间主体部分在侧向上比所述远端部分的一些部分更窄,并且其中,所述中间主体部分在侧向上比所述近端部分的一些部分更窄。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远端部分的远侧边缘是倒圆的,并且/或者,其中,所述近端部分的近侧边缘是倒圆的。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包括在所述远端部分与所述近端部分之间延伸的中间主体部分,并且其中,所述中间主体部分包括多个侧向突出部。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侧向突出部的至少一些边缘沿着相对于纵向轴线非正交的角度侧向延伸。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远端部分侧向张开。
11.一种用于治疗眼睛的系统,所述系统包括:
展开工具,所述展开工具包括联接到第二刀片的第一刀片,其中,在所述第一刀片与所述第二刀片之间限定狭槽;以及
根据权利要求1至权利要求10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用于治疗眼睛装置,
其中,所述装置能释放地接合在所述狭槽内。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刀片比所述第二刀片延伸得更远。
13.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狭槽比所述装置长。
14.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狭槽比所述装置的远端部分宽。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的近端部分比所述狭槽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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