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便携设备有效
| 申请号: | 201780013927.0 | 申请日: | 2017-02-21 |
| 公开(公告)号: | CN108698562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1-28 |
| 发明(设计)人: | 荒川将宏;河村大辅;花木秀信;祖父江和则;河村哲哉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东海理化电机制作所 |
| 主分类号: | B60R25/24 | 分类号: | B60R25/24;E05B49/00;H04M1/73 |
| 代理公司: | 上海和跃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1239 | 代理人: | 侯聪 |
| 地址: | 日本国爱知县丹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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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便携 设备 | ||
用户携带的便携设备(3)具备:动作传感器(34),其能够检测该便携设备的动作;接收器(32),其能够接收从机器(2)发送的轮询信号;以及控制部(31),其构成为根据接收器(32)是否接收到轮询信号,而设定动作传感器(34)对该便携设备的动作进行检测的抽样速度。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户携带的便携设备。
背景技术
在适用所谓的智能钥匙系统(注册商标)的车辆中,在其与用户所携带的便携设备之间通过双向通信进行钥匙认证,并且以钥匙认证成立为条件进行车门的解锁。作为一个例子,为了对便携设备的接近进行监视,车辆从发送器发送LF信号而在车门的周边形成LF区域。当携带便携设备的用户进入到LF区域内时,对LF信号做出应答而从便携设备回复RF信号。当对RF信号进行分析而使钥匙认证成立时,车辆允许车门的解锁。此时,当用户触碰到门把手时,实际解锁车门。
为了防止使用了中继器的非法行为,已提出了如下技术:在便携设备内置有加速度传感器,在使用该加速度传感器检测到便携设备无振动时允许接收LF信号,在没有检测到便携设备振动时则不允许接收LF信号(例如,参照专利文献1-3)。
另外,已提出有如下技术:使用内置于便携设备的加速度传感器对用户的动作进行检测,在检测到事先规定的动作的情况下对车辆进行操作或者将用户的动作用于认证条件(例如,参照专利文献4、5)。
现有技术文献
专利文献
专利文献1:日本特表2015-510178号公报
专利文献2:日本特开2014-190046号公报
专利文献3:日本特开2014-091434号公报
专利文献4:日本特开2011-000903号公报
专利文献5:日本特开2010-275701号公报
发明内容
但是,在使用相同的加速度传感器而实现不同的应用程序时,与需要高速抽样的应用程序对应地设定抽样速度,从而也能够对应低速抽样的应用程序。但是,若始终进行高速抽样,则消耗电流增大,从而使便携设备的电池寿命变短。
本发明是着眼于这样的问题点而完成的,其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能够降低消耗电流的便携设备。
根据本发明的一个方式的便携设备,由用户携带,所述便携设备具备:动作传感器,其能够检测所述便携设备的动作;接收器,其能够接收从机器发送的轮询信号;以及控制部,其构成为根据所述接收器是否接收到所述轮询信号,而设定所述动作传感器对所述便携设备的动作进行检测的抽样速度。
根据此结构,在便携设备存在于机器周边时和不存在于机器周边时等,能够分别设定动作传感器的抽样速度。例如,在便携设备存在于机器周边时,将抽样速度设定为高速,在便携设备不存在于机器周边时,将抽样速度设定为低速。由此,与始终进行高速抽样的构成相比,能够降低消耗电流。
所述控制部也可以进一步构成为在所述接收器没有接收到所述轮询信号时将所述动作传感器的抽样速度设定为第1抽样速度,在所述接收器接收到所述轮询信号时将所述动作传感器的抽样速度设定为比第1抽样速度高速的第2抽样速度。
所述动作传感器也可以构成为能够以第1抽样速度检测该便携设备有无振动。
根据此结构,在便携设备不存在于机器周边的情况下,在便携设备振动时和没有振动时,能够将轮询信号的接收功能分别设定为有效和无效。例如,在使用动作传感器检测到便携设备振动的情况下将轮询信号的接收功能设为有效,在检测到便携设备没有振动的情况下将轮询信号的接收功能设为无效。由此,与始终将轮询信号的接收功能设定为有效的构成相比,能够降低消耗电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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